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提高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時效,降低權利人維權成本,安徽省宣城市市場監管局率先開展專利侵權糾紛先裁決后調解試點工作。截至6月,該市共結案辦理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16件,其中以先裁后調方式辦理行政調解+司法確認3件,行政調解+仲裁確認1件,簽署并備案專利授權許可合同3份。
事前重“三力”,摸實情,謀良策
增試點“動力”。成立以分管領導為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法律法規,參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指南》《安徽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實施辦法(試行)》《安徽省專利侵權糾紛先裁決后調解指南》,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強化責任擔當、明確目標要求、規范工作流程、嚴格執法程序、穩步推進試點任務有效落實。
提隊伍“能力”。組織各地推薦具有法律背景、知識產權相關專業和熱愛知識產權事業的執法人員,組建全市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隊伍,以線上、線下等多形式開展集中培訓,以課后提問解答的方式鞏固學習成果,以集中研討的方式加深理論理解,以建立微信群的方式加強交流答疑解惑,以組織口審集中觀摩的方式提升辦案經驗。
促工作“合力”。構建以市局為主體、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密切配合、市知識產權強市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積極協助的創新工作體系。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積極配合市局開展案件調查工作。市知識產權事業發展中心、中國(安徽)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宣城分中心、各維權援助工作站以及知識產權糾紛調解組織及時受理市局調解委托,負責后期調解工作。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宣城仲裁委員會依當事人申請,對調解協議及時作出司法確認或仲裁確認,強化調解協議法律效力,增強執行力。
事中重“三清”,出實招,保公正
工作流程清楚。制定《宣城市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事指南》,明確受理范圍、受理條件和辦理依據。建立《宣城市專利侵權糾紛先裁決后調解工作程序》,明確先裁后調工作規范和辦理時限,為雙方當事人達成的調解協議賦予強制執行力,將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與司法的有效銜接落到實處,免除當事人的后顧之憂。
認定事實清楚。落實案件受理階段形式和內容的實質審查,審查是否滿足受理條件,避免審理過程中因專利權的有效性、穩定性、保護范圍的不確定性而造成事實認定錯誤;審查提交侵權行為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為后期是否開展依職權調查取證提供參考。同時,針對雙方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提前研判,就是否采信證據預備問題發問,確保認定事實清楚。
依據法律清楚。立案初期及時邀請知識產權技術調查官參與案件調查、口頭審理以及審理后的案情分析,出具技術鑒定意見書,明晰每一個技術問題。合議組認真開展合議,制作合議筆錄,充分發揮合議的作用,確保每起案件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努力做到讓當事人認裁息訴,更利于后期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切實提升糾紛矛盾的快速化解能力。
事后重“三心”,辦實事,提質效
解釋細心。對裁決結果做到對當事人耐心解釋,尤其是不利一方的當事人,避免因當事人理解錯誤引起后期不必要的行政訴訟。切實發揮宣傳作用,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宣貫。
調解耐心。以公平、公正為調解基本原則,擺事實、講道理,在侵權事實成立的基礎上,以可預期的結果為調解前提,針對每一個調解難點,以專業的法律素養和耐心細致的講解,力爭做到全面、客觀的表述,讓當事人信服,對調解滿意。
備案放心。將專利授權許可納入調解范圍,提供一攬子調解方案,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申請專利授權許可合同備案,不僅可以最大程度上降低被請求人的直接經濟損失,也能讓權利人獲得應有的回報,激發創新者的熱情,促進市場經營主體重視知識產權、尊重知識產權。(汪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