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今年上半年,江西省瑞金市市場監管局立案查處一起對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有效整治了虛假宣傳。
該局接群眾舉報,稱某公司取得相關網店的經營權后,與其它7家公司簽訂承包運營合同,并對其商品性能、功能等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經查,當事人取得“某膳食營養旗艦店”等9個網店的經營權后,在9個店鋪13個銷售鏈接頁面上,宣傳其產品具有20倍溶栓、血管清道夫、溶抑栓一步到位、預防復發,降三高、一粒輕松疏通血管、軟化血管、改善記憶、改善血循環等性能、功能。當事人無法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經核實,當事人銷售的商品不具有其所宣傳的性能、功能。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該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糾正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通訊員 鐘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