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徐東周)近日,由河北省政務服務辦提出、河北省市場監管局技術評價中心起草的河北省地方標準《行政備案事項要素通用要求》通過專家審定。
2021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同意河北、浙江、湖北省開展行政備案規范管理改革試點的復函,提出全面梳理、嚴格規范行政備案事項,確保事項合法、程序規范、服務優質,進一步減輕企業和群眾辦事負擔,更大激發經營主體活力。通過開展試點工作,河北省大力推動行政備案標準統一、運行規范、智能便捷,為進一步在全國范圍推進行政備案規范管理提供了有益經驗。
《行政備案事項要素通用要求》地方標準的制定,充分考慮了行政備案試點過程中的難點、堵點,根據河北省“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在全省推行行政備案的實際工作需要,規定了行政備案事項要素的通用要求,對事項名稱、設定依據、行使層級、實施主體等提出規范性要求,實現清單之外無行政備案事項,杜絕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通過規范統一要素描述語言,實現行政備案事項清單范圍準、類別準、名稱準,對于規范管理全省各級行政審批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備案,有效解決行政備案無上位法可依、各政務服務部門備案事項不統一、事項辦理不規范的現狀起到了有效的技術支撐作用。
據相關專家介紹,標準的制定對加快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加強行政備案規范化管理,全面清理規范行政備案名稱、事項類別、應用范圍、設定依據、備案流程等要素,系統、規范、便利地指導和規范河北省行政備案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為全國行政備案管理改革提供了可復制推廣的河北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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