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今年以來,揚州市市場監管系統全面推進落實包容審慎監管工作舉措,在強化執法效能的同時,切實為企業“減負”,讓監管執法更有“溫度”。
據統計,前三季度,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辦理免罰減罰案件793件,免罰減罰金額達5267.88萬元。其中,辦理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案件169件,免罰1148.52萬元;減輕處罰案件624件,減罰4119.36萬元。從免罰減罰的對象來看,涉及個體工商戶的免罰減罰金額達4553.84萬元,占比達86.5%。
據悉,為打造更優營商環境,進一步完善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包容審慎監管政策體系,今年以來,市市場監管局以“四新經濟”為切入點,制定出臺《揚州市場監管系統關于在“四新經濟”中推行包容審慎監管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發文成立了“四新經濟”工作專班,進一步激發了涉足“四新經濟”領域經營主體的創新熱情,為經營主體留足試錯空間,優化了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9月30日,市市場監管局正式出臺《揚州市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辦法》,并同步發布《揚州市市場監管領域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2.0版和《揚州市市場監管領域涉企輕微違法行為減輕處罰清單》2.0版。升級后的《揚州市市場監管領域涉企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2.0版)和《揚州市市場監管領域涉企輕微違法行為減輕處罰清單》(2.0版)進一步擴大了“免罰”“減罰”的范圍。該辦法將于11月1日正式實施。(楊宇 丁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