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依法規范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保護互聯網平臺經營者公平自由競爭和鼓勵創新,根據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實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省人民政府共同簽署的《關于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統一大市場公平競爭先行區 共同推動廣東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中走在前列合作框架協議》具體工作要求,近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發布《廣東省互聯網平臺經營者競爭合規指引(反壟斷)》(以下簡稱《指引》)。《指引》立足廣東省平臺經濟領域發展現狀和特點,總結《反壟斷法》實施以來的實踐經驗,幫助經營者明確相關法律風險,引導經營者加強合規管理。
《指引》由總則、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和限制競爭、法律責任與配合調查義務、經營者內部合規管理和附則共8章、24條、7個專題構成,既有具體壟斷行為的構成要件,也有敏感壟斷行為的識別要點;既對壟斷行為進行指導消除,也對內部合規進行指導管理。一是強調保護創新。將保護市場公平競爭、促進平臺經濟領域創新發展作為制定《指引》的出發點和立足點,充分激發經營主體創新活力和發展動力,提高廣東省平臺經濟的整體競爭力。二是明確監管思路。針對各方面反映較為突出的平臺經濟領域競爭問題,明確反壟斷監管的基本原則、具體思路和監管方式,回應社會關切。三是重在宣傳倡導。《指引》詳細列明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四類主要壟斷行為的界定和風險,開展反壟斷法律法規宣貫,倡導平臺經營者主動建立反壟斷合規制度,提升反壟斷合規能力,共同維護平臺經濟領域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下一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將堅持依法規范和引導資本健康發展,處理好守正與創新、效率與公平、活力與秩序的關系,用高質量的市場監管助推廣東經濟高質量發展。(通訊員 粵市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