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市場監管局糾正遼陽縣住房和城鄉
建設局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2023年9月6日,遼寧省市場監管局依法對遼陽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立案調查。
2021年6月2日,當事人與遼陽縣城鄉公用事業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服務中心)簽訂行政執法委托書,委托服務中心負責遼陽縣行政區域內液化石油氣管理監督執法工作。2021年12月6日,遼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遼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行燃氣報警器自閉閥和長壽命軟管有關事宜的通知》,部署推進燃氣“三保險”(燃氣報警器、自閉閥、長壽命軟管)安裝工作。2022年4月,為了確保“三保險”安裝工作順利進行,服務中心對遼陽縣10家液化石油氣站經營區域進行劃分,明確要求氣站不得超范圍、跨區域經營。上述10家氣站的經營許可證上列明的經營區域均為遼陽縣。
遼寧省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委托服務中心負責液化石油氣管理監督執法工作,依法承擔受委托單位有關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服務中心在管理公共事務過程中,對10家氣站對經營區域進行劃分,導致瓶裝燃氣氣瓶在遼陽縣區域內不能自由流通,限制了用戶的自主選擇權,損害了瓶裝燃氣市場的公平競爭。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一條“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實施下列行為,妨礙商品在地區之間的自由流通:(五)妨礙商品在地區之間自由流通的其他行為”的規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調查期間,當事人積極主動整改,向各有關企業下發通知,明確企業按照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燃氣經營許可相關要求做好經營活動,向遼寧省市場監管局提交整改報告,全面開展自查自糾,舉一反三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防止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