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何正君)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公布一批食品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其中南寧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南寧市某茶店(丁某某)銷售偽劣商品案入選。
2023年3月初,南寧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核實舉報線索時發現,南寧市某茗茶店的鋪面擺放大量外觀僅標注“中茶”標識、“中國土產畜產進出口公司云南省茶葉分公司”字樣的普洱茶,產品印刷及包裝粗糙,銷售價為每餅5000元到5萬元不等。初步估計,該鋪面存放的普洱茶貨值金額超500萬元。
南寧市市場監管局與公安機關啟動行刑銜接機制,共同研判案件,聯合對涉案鋪面開展突擊檢查。該茶葉店經營者丁某某未能提供涉案產品的進貨查驗材料及憑證,經商標注冊人現場鑒別,涉案產品均為侵犯中國茶葉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茶葉。執法人員現場查扣假冒注冊商標的云南七子餅茶3372片。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相關規定,因其涉嫌構成犯罪,南寧市市場監管局將案件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并積極與公安機關、商標注冊人密切配合、跨省作戰,對其上線開展查處打擊行動。該案涉案金額約9000萬元,執法人員共扣押假冒中茶牌茶葉15074餅(片)。目前,該案已進入訴訟階段。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