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市場類標準“雙隨機、一公開” 監督抽查與標準比對結果的公告
按照《鄭州市市場監管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指引》中市場類標準監督檢查工作指引和《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3年“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以及《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3年市場類標準“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的通知》要求,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國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的企業標準和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的團體標準進行了監督抽查,并開展了標準對比分析。本次監督抽查共隨機抽取團體標準9項、企業標準355項。本次監督抽查和標準比對,市局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專家進行了技術評價,并根據專家技術評價結論形成了監督檢查和標準比對結果。現將結果公告如下:
本次監督抽查,團體標準重點抽查標準技術要求是否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標準內容是否與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相抵觸,標準編號和名稱是否符合規定,標準文本格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企業標準重點抽查標準技術要求是否低于強制性國家標準,標準內容是否與國家有關產業政策相抵觸,標準編號和名稱是否符合規定,標準功能指標和性能指標是否公開。1項團體標準和83項企業標準符合有關規定,8項團體標準和272項企業標準存在需要整改的項目。其中,標準編號不符合規定的有17項;標準名稱不符合規定的有51項;標準文本格式不符合規定的有5項;標準技術要求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相關技術要求有39項;主要功能指標和性能指標不符合要求的有170項;不符合其他要求的有211項(詳見附件)。
各開發區、區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次監督抽查中發現的標準編號和名稱不符合規定、不符合強制性標準要求、缺少必要功能指標或性能指標等問題,及時督促、指導轄區內的企業進行整改。整改結果符合要求的,企業應當及時將修改完善后的標準重新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對標準主要技術指標低于推薦性標準要求的,引導企業參照對應的推薦性標準修改完善企業標準,鼓勵制定高于推薦性標準的企業標準并自我聲明公開。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督促相關單位于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匯總整改情況形成報告,報送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附件:1. 團體標準“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結果匯總表
2. 企業標準“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結果匯總表
2024年1月23日
附件:團體標準、企業標準“雙隨機、一公開”抽查結果匯總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