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德陽等4地首創合規容錯清單
提供規范執法指引 優化當地營商環境
本報訊 (記者 唐志紅)近日,四川成都、德陽、眉山、資陽4地市場監管部門出臺了全國首個《市場監管領域常見違法行為合規容錯清單》(以下簡稱《清單》)。
2020年以來,成都、德陽、眉山、資陽四地市場監管部門先后出臺了4版行政執法包容審慎清單,為執法人員提供了統一規范、細化可操作的工作指引,也對優化當地營商環境,激發本地經營主體活力產生了良好效果。此次發布的《清單》精選了前4版中社會關注度較高、投訴舉報集中、頻繁發生的輕微違法行為22項,涉及食品安全、藥品流通、產品質量、特種設備、醫療器械、化妝品、廣告、計量、檢測認證、價格、競爭、登記許可、網絡交易、商品條碼等14個領域。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法規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清單不僅歸集、優化了同一行為在前4版清單中的不同包容審慎措施,更以問題為導向,首創合規指引和例外情形,突出合法經營義務和包容審慎界限,旨在通過不斷深化服務、強化監管、優化執法,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據介紹,《清單》提供了更明確的基層執法指引,將進一步推進柔性執法落地見效,為轄區各類經營主體提供更加包容的法治環境。以“明碼標價”為例,價格具體要如何標識,文字和形式有什么要求,附帶有償服務的情況如何體現?對這些問題,《清單》里逐項進行了介紹、解釋,督促、指引經營主體履行法定義務。什么情形下經營者“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予處罰,《清單》要求,必須同時滿足“初次違法”“及時改正”“危害后果輕微”3個條件,并對哪種程度是“危害后果輕微”進行了明確,即違法行為持續時間不足3個月,能夠如實提供相應商品或服務的價格資料,未對消費者權益造成實質損害。
該負責人強調,《清單》的另一大亮點是首創例外情形,明確了包容監管和審慎監管邊界,對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擇重處罰”,讓經營主體知曉違法后果的嚴重性。該負責人以電子秤未強制檢定為例進行解釋,“責令送檢后,如果合格,則從輕處罰;但如果不合格,則會從重處罰”。
據悉,《清單》適用對象還特別關注了小微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小攤販等,如對“食品生產經營者未按照規定在顯著位置張貼或者公開展示相關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行為實施不予處罰的重點關注對象是“小微食品生產企業”;對“經營的食品標簽、說明書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食品安全且不會對消費者造成誤導”行為實施不予處罰的重點關注對象是“城中村和農村的小型超市、商店”。
目前,《清單》詳細內容已在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官方網站上對外公示。上述負責人表示,四地市場監管部門將利用《清單》開展靶向精準監管執法、指導經營主體合規建設,構建起“預防為主、輕微免罰、過罰相當、事后回訪”的監管模式,助力打造信心振、預期穩、風險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