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重“面子”不重“里子”的過度包裝之風,再迎當頭棒喝。記者從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獲悉,近日,強制性國家標準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第2號修改單發布,并將于2025年3月1日起實施。針對茶葉的包裝層數,修改單進一步從嚴要求,明確將現行標準中要求的“不得超過四層”嚴格至“不超過三層”。
記者注意到,第2號修改單涉及的內容包括修改包裝層數、包裝成本的有關要求,以及增加商品包裝質量和商品包裝質量計算方法等。其中,對包裝層數的要求修改為:糧食及其加工品、茶葉及相關制品、月餅及粽子不應超過3層,其他商品不應超過4層。與第1號修改單相比,“茶葉及相關制品”為新增內容。
對包裝成本的修改,第2號修改單相較于第1號修改單更具有針對性,且增加了茶葉及相關制品的有關要求。具體修改為,明確“生產組織應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與內裝物接觸的包裝之外所有包裝的成本在產品銷售價格中所占比例”,如:銷售價格在200元以上的茶葉及相關制品的生產組織應將比例控制在15%以內;銷售價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餅和粽子的生產組織應將比例控制在15%以內;其他生產組織應將比例控制在20%以內;月餅、粽子和茶葉及相關制品的包裝不應使用貴金屬和紅木材料。
第2號修改單增加的商品包裝質量部分,要求“茶葉、茶制品、調味茶的商品包裝質量應不大于內裝物質量的8倍”,其中將茶葉及相關制品細分為“緊壓茶”和“其他茶葉及相關制品”,并分別規定緊壓茶商品必要空間系數k值為9.0,其他茶葉及相關制品k值為13.0。另規定,魚松和蝦松產品k值取10.0,速食干海參產品k值取22.0;采用凍干工藝的產品k值為18.0,其中采用此工藝的速食干海參產品k值取60.0。增加的商品包裝質量計算方法部分,明確了商品包裝質量與內裝物質量比的計算公式。
據了解,第2號修改單實施日期前生產的符合GB 23350—2021的商品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上市且在保質期內的或免除標識產品保質期的商品可繼續銷售。
據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市場監管總局堅決重拳出擊、嚴肅整治商品過度包裝問題,先后在2021年9月和2022年8月發布強制性國家標準《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及其第1號修改單,對月餅、粽子的包裝層數、包裝成本、混裝要求等提出具體要求。同時,還多次組織開展過度包裝專項整治工作,通過一系列舉措大力整治過度包裝亂象,全力營造綠色低碳包裝、簡約適度的消費環境。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第2號修改單全文內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