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日前,重慶市涪陵區荔枝街道荷香村消費者楊先生的母親來到涪陵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將一面印有“服務用心、維權周到”字樣的錦旗送到工作人員手中。
據了解,楊先生于今年1月8日在涪陵某美容院支付價值9800元人民幣的美容服務套餐(其中包含某凈顏清膚套一盒)。3月16日,他在接受美容服務時,美容院以徹底根治臉部皮膚問題為由,引導再次支付20640元購買新套裝(其中包括某品牌植翠調膚微臻套和星鑒官尊享套各一盒),均存放于美容院內。按合同約定,該美容院植翠調膚微臻套餐為整個面部護理24次,服務為期1年,星鑒官尊享套餐分為12組,配合前一套餐為消費者面部進行美容、護理。
5月16日,楊先生在美容院繼續美容時,發現該美容院為其使用的星鑒官尊享套護膚品已于4月13日過期。楊先生認為經營者存在故意隱瞞商品的真實情況,將過期產品給自己使用,應承擔違約責任,于是找到經營者要求全額退款,并賠償損失費2000元;經營者認為自己并沒有使用過期產品,加以拒絕。消費者無奈之下向涪陵區消委會投訴。
涪陵區消委會立即展開調查發現,消費者反映經營者使用過期產品的問題無法確認,但經營者銷售臨過期產品情況屬實,且未告知消費者;雙方合同和消費者服務清單表明,經營者銷售的星鑒官尊享套餐合同約定分為12組,但實際服務中僅分成2組為消費者提供服務,消費者對此不知情;另外,合同上雙方沒有約定使用時間以及使用時限。
涪陵區消委會最終認定美容院銷售臨過期產品,擅自將合同約定的套餐12組改成2組使用,都未告知消費者、征求消費者的同意,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
涪陵區消委會工作人員向經營者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知識,并組織調解。最終,美容院當場退還消費者15000元。雙方表示滿意,糾紛圓滿解決。楊先生對涪陵區消委會工作人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非常滿意,特意制作錦旗,委托母親致謝。(文光輝 付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