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撤銷南寧鑫達洪戶外廣告設施質量檢測有限公司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的通告
經查實,南寧鑫達洪戶外廣告設施質量檢測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3日申請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時,提供虛假材料,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行政許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二款、《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第四十一條以及《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撤銷南寧鑫達洪戶外廣告設施質量檢測有限公司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證書編號:242001063364,發證日期:2024年5月11日),南寧鑫達洪戶外廣告設施質量檢測有限公司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
附件: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書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