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日前,貴州省仁懷市市場監管局向白酒生產主體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白酒生產行為的提醒告誡書》。
嚴禁出租出借生產資質。全市各白酒生產企業(作坊)要按照《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之規定,妥善保管《食品生產許可證》,不得非法偽造、涂改、倒賣、出租、出借、轉讓生產資質,不得違法違規出租生產場地,進一步規范生產經營行為。
嚴禁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接受委托生產加工白酒。根據《貴州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四十二條之規定,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不得接受委托生產加工白酒,不得分裝白酒。
進一步規范白酒委托生產行為。白酒生產經營企業委托生產白酒的應當委托持有《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生產企業并對其生產行為進行監督,對委托生產的食品的安全負責。受托方應當依照法律法規、食品安全標準進行生產,對生產行為負責,并接受委托方的監督。
進一步規范白酒生產管理。各白酒生產企業(作坊)應嚴格按照生產工藝組織生產,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加強生產過程管理,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制度,按規定規范填寫和妥善保存各類生產、銷售記錄,確保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來源:酒都市場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