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4年度市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情況。以下為原文:
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4年度市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情況的通報
各縣(區)市場局、開發區分局,各檢驗檢測機構:
為強化檢驗檢測監管,營造公平有序的檢驗檢測市場環境,根據《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大同市公安局大同市生態環境局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度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同市監認證〔2024〕56號),2024年8月至12月大同市市場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聯合組織開展了檢驗檢測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完成了市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任務。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根據2024年度檢驗檢測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計劃,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平臺,從全市檢驗檢測機構庫中隨機抽取了11家檢驗檢測機構進行了檢查,其中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7家、生態環境檢驗檢測機構1家、食用農產品檢驗檢測機構1家、建材檢驗檢測機構2家。從檢查的總體情況看,大部分檢驗檢測機構能夠認真執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落實主體責任,保持并持續改進質量管理體系,較為客觀、公正地開展檢驗檢測工作。
被抽查的11家檢驗檢測機構中,8家機構存在一般性的質量管理和技術方面的問題,提醒其限期進行整改。1家生態環境檢驗檢測機構存在違反《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的情形,責令其限期改正。2家機動車檢驗檢測機構違規情節嚴重,檢查發現的問題線索,已移交屬市場局依法依規進行了查處。
二、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機構落實主體責任方面。部分機構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自律意識差,雖按要求填寫了《2024年度檢驗檢測機構自查表》,但大多都流于形式,沒有認真自查;部分機構人員管理制度不健全,培訓方式固化,針對性不強。
(二)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方面。部分機構管理體系文件未及時按照最新要求進行修訂;部分機構管理體系運行不完善,人員管理、文件管理、內部審核、管理評審、日常質量監督、質量控制措施不規范。
(三)儀器設備、設施和場所環境方面。個別機構儀器設備的標識不全;標準物質臺帳信息不全面,沒有按照體系文件要求執行;儀器設備期間核查、維護保養管理不規范,記錄不全。
(四)報告及原始記錄方面。個別機構未嚴格按照標準要求編制檢驗檢測報告,報告信息填寫不完整,表述不規范;部分機構原始記錄填寫、修改不規范。
(五)重點領域存在的主要問題。
1、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個別檢驗檢測機構超出資質認定范圍進行檢驗檢測,部分機構安檢區域未按補充技術要求的規定對檢測區域與人行通道進行隔離。
2、機動車尾氣排放檢驗機構:部分機構外觀檢驗原始記錄信息不全、填寫不規范、標準氣體使用記錄內容不全。
3、生態環境檢驗檢測機構:個別機構外采設備使用記錄不規范,只有設備的規格型號,沒有設備名稱;標準物質管理不規范,未嚴格按照體系文件的要求進行管理;分包項目未按照規定進行分包;樣品管理不規范,存在樣品存放區沒有環境條件監測設備等問題。
三、加強后續監督處理
(一)加強屬地監管,做好監督抽查后處理工作。各縣區市場局要高度重視,加強屬地監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好本轄區內檢驗檢測機構問題整改的跟進督促工作;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拒不整改或未及時整改的行為和涉嫌違法的機構,依法依規進行查處。同時要嚴格落實信息公示公開要求,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將本部門監督檢查結果和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及時向社會公開。
(二)扎實開展后續整改,落實機構主體責任。各檢驗檢測機構要嚴格依法履行主體責任,加強資質認定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檢驗檢測方法以及責任風險意識的培訓學習,依法依規開展檢驗檢測活動。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舉一反三,及時認真落實整改,確保檢驗檢測能力和條件持續符合資質認定要求,出具的檢驗檢測數據和結果真實、客觀、準確。
(三)加強溝通協調,完善聯合監管機制。各縣區市場局要認真厘清本部門與檢驗檢測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法定職責,統籌推進檢驗檢測監管工作,加強信息溝通和工作銜接,發揮市場監管部門綜合監管和其他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行業監管相結合的優勢,形成監管合力,不斷提升我市檢驗檢測綜合監管能力。
附件:2024年市級檢驗檢測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結果
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4年度市級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工作情況的通報.pdf.pdf
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