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實施質量立市計劃以來,廣東省潮州市市場監管局聚焦智能衛浴執法重點精準發力,通過暢通投訴舉報、網絡交易監測等多種渠道,全面摸排案件線索,抽調精干執法力量加強對假冒侵權、低價劣質、虛假廣告、不正當競爭等案件查辦力度,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提升潮州智能衛浴產業整體質量競爭力,進一步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今年以來,已依法查處一批智能衛浴違法違規案件。現將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陳某凱涉嫌生產假冒“JOMOO”注冊商標的陶瓷坐便器案
2025年5月26日,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線索,依法對位于潮州市潮安區登塘鎮陳某凱經營的衛浴加工場實施檢查,現場發現標注“JOMOO”注冊商標的陶瓷坐便器產品成品712套,半成品78套以及相關包裝物、標識、打標機等物品一批,涉案侵權產品貨值超116萬元。該工場無法提供合法授權許可手續,涉嫌假冒注冊商標違法行為。后經“JOMOO”注冊商標權利人九牧廚衛股份有限公司鑒定,屬假冒“JOMOO”注冊商標產品。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的規定,當事人已涉嫌刑事犯罪,依照《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該案件已移送潮州市公安局辦理。
案例二:廣東某某盾衛浴有限公司涉嫌生產冒充注冊商標和質量不合格的智能坐便器案
2025年5月26日,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線索,依法對廣東某某盾衛浴有限公司經營場所實施檢查,現場發現智能坐便器產品一批。經檢查,當事人在智能坐便器生產經營活動中,涉嫌將未注冊商標冒充注冊商標使用的違法行為。當天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生產的2款售價為270元、280元的智能坐便器進行質量抽檢,經潮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檢驗,上述2個型號的智能坐便器產品“輸入功率與電流”“標志與說明”項目檢驗不合格。
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目前,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例三:潮州市某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產質量不合格智能坐便器案
潮州市某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智能坐便器產品在市級質量抽檢中,檢驗結果為嚴重不合格。市市場監管局于2025年4月3日予以立案調查。經調查,當事人生產的該批智能坐便器產品經檢驗,“輸入功率和電流”和“接地措施”兩個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GB 4706.1-2005、GB 4706.53-2008)的要求,判定為不合格。
當事人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市市場監管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對質量不合格智能坐便器產品予以沒收,并處罰款。
案例四:潮州市潮安區古巷某某雅陶瓷廠涉嫌在智能坐便器生產經營中虛假宣傳案
2025年4月,根據有關線索,市市場監管局發現潮安區古巷某某雅陶瓷廠涉嫌存在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
經查,潮州市潮安區古巷某某雅陶瓷廠在平臺店鋪銷售智能坐便器,其智能坐便器商品鏈接標注“德國馬頓”“德國馬頓智能馬桶”等內容;商品詳情頁上使用突出大字體,標注“德國品質”中文字樣。
另經查,當事人生產陶瓷坐便器200套,上述陶瓷坐便器外包裝箱標注有“中國著名品牌”“中國名優產品”“放射性檢測合格”“采用國際標準產品”等文字內容和相應標志,且外包裝沒有標注生產廠家廠名。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在智能坐便器經營中宣傳“德國”“德國品質”和陶瓷坐便器經營中宣傳“中國著名品牌”“中國名優產品”“放射性檢測合格”“采用國際標準產品”的合法依據。
該企業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虛假宣傳構成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和生產沒有標注廠名產品違法行為。目前,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