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24年4月對郭相國組織4家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經營者涉嫌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行為立案調查。2025年4月、6月,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對相關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現予公告。
附件:
1.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津市監壟處〔2025〕1號)
2.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津市監壟處〔2025〕2號)
3.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津市監壟處〔2025〕3號)
4.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津市監壟處〔2025〕4號)
5.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津市監壟處〔2025〕5號)
2025年6月13日
(反壟斷一司供稿)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津市監壟處〔2025〕1號).pdf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津市監壟處〔2025〕2號).pdf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津市監壟處〔2025〕3號).pdf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津市監壟處〔2025〕4號).pdf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津市監壟處〔2025〕5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