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為了多生產點口罩,我們公司花了35萬元向廈門某公司購買了一噸日常銷售價僅為七八萬元的熔噴布,約定過濾效率為95%,但發來的熔噴布過濾效率嚴重不合格,對方還拒絕退款,我們現在是錢貨兩空……”
今年4月,福建省廈門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接到12315舉報線索,深圳某公司和義烏某公司反映廈門一家公司銷售的熔噴布存在質量問題。
接到舉報后,綜合執法支隊立即根據該線索展開調查,第一時間對舉報人進行詢問,調取了產品標簽標識、聊天信息和轉賬記錄等證據……
隨著調查的進行,一個困難卻出現在執法人員眼前:由于熔噴布目前沒有相關國家標準,如何對其質量進行判定?這直接關聯著證據的法律效力。該案件的調查,因為產品標準問題一度陷入僵局。
辦法總比困難多。執法人員精心研判案情,反復討論,最后決定將調查重點首先集中在如何鑒定熔噴布的質量上。為此,他們走訪了廈門市一家熔噴布生產企業,詳細了解熔噴布行業的質量標準要求和檢測指標,并邀請該企業協助對涉案熔噴布進行鑒定和檢測。經檢測鑒定,涉案熔噴布過濾效率幾乎為0,根本無法用于口罩生產。同時,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還多次與福建省纖維檢驗中心、廈門市標準研究院深入探討,參照GB/T32610-2016《日常防護型口罩技術規范》最低等級判定,對抽檢的“SMS熔噴無紡布”的關鍵防護性能指標——過濾效率項目再次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銷往深圳的“SMS熔噴無紡布”過濾效率僅為0.1%、0.2%,不具備生產口罩用熔噴布應當具備的過濾防護使用性能,更達不到涉案公司所聲稱約定的“過濾效率達95%”的標準。
鑒于該批熔噴布產品涉案貨值達30多萬元,已達到刑事案件立案標準。支隊經過討論,明確了以辦理刑事案件標準收集固定違法證據,先受理行政案件,再移送公安部門的工作思路。為了不打草驚蛇,執法人員首先與公安部門聯手開展外圍調查,逐步掌握了更多受害企業的情況。調查中發現,3月10日至4月26日期間,涉案公司通過零星收購小作坊生產的劣質熔噴布,倒賣給深圳某公司和義烏某公司(舉報方)等用于生產口罩,銷售貨值223萬余元(連同訂金收貨款達350余萬元)。執法人員經過詳細調查分析,調取了檢測數據圖表和語音記錄,固定了涉嫌犯罪的證據,最終認定該公司存在銷售偽劣熔噴布的主觀犯罪故意。
為了及時并精準打擊違法行為,經過與公安部門周密的聯合部署,6月23日下午,綜合執法支隊聯同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多個處室的工作人員,配合廈門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湖里區治安大隊、網安隊、技術科和殿前派出所,分為3組同時對涉案公司和鎮江市共3個點展開行動,現場抓獲了全部涉案人員。在涉案公司的現場,一捆捆的熔噴布堆滿了成品庫、過道和辦公區等多個區域。據犯罪嫌疑人初步交代,4月中旬,涉案公司開始著手購進熔噴布生產設備,4月27日開始自行生產熔噴布對外銷售。截至窩點被查處時,該公司共生產、銷售偽劣熔噴布近20噸,涉案金額400多萬元。
執法人員現場清點數量,心頭難以平靜:“一噸熔噴布就能生產約100萬個口罩,那么近20噸熔噴布就能生產2000多萬個口罩,如果這些熔噴布都嚴重不合格,將有大量的劣質口罩流向市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這些劣質口罩將影響很多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執法人員下定決心,必須徹查這家公司的違法行為。
在現場檢查中,綜合執法支隊借助公安部門的偵查手段和措施,查明了涉案公司的人員構成、產品設備情況、銷售網絡和資金往來等情況,并協助公安部門對查獲的熔噴布、生產線進行扣押和清點,對標準適用、檢驗和送檢提供了專業法律指導和技術支撐。同時,他們積極協助司法機關做好涉案物品的保管和委托檢驗等事宜,共協助公安機關檢驗涉案熔噴布652捆。
鑒于該公司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熔噴布的違法行為,廈門公安機關已于6月4日立案偵查,案件目前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許樹科 陳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