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今年1月28日(農歷正月初四)上午,江蘇南通市通州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川姜鎮磨框村一家家紡企業的倉庫販賣過期口罩。
指揮中心接舉報后迅速進行研判分析,口罩作為疫情防控期間的重要物資,容易成為不法分子實施作案的目標。由于該舉報稱口罩是通過快遞進行販賣,銷售范圍廣造成危害大,該舉報線索存在大案和要案的可能性。指揮中心將該舉報線索流轉到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執法大隊,迅速安排人員對線索進行摸排核實。
到達磨框村后,執法人員通過拉網式排查發現一戶人家大門半開,有人員進出跡象,外墻上有“華龍庫存3號倉庫”字樣。執法人員隨后對該戶全面檢查后發現,3號倉庫位于民宅內西側,現場堆放有大量“綠盾”牌口罩(包裝上標注有效期為5年),部分口罩已經過期,現場有群眾在挑選購買。后經現場詢問,當事人交代共有3處倉庫。執法人員立即對另兩處倉庫進行核查,發現1號倉庫同樣堆放大量“綠盾”牌過期口罩。在掌握上述情況后,執法人員立即與公安部門對接,請予協助并提前介入。檢查中,通過調取1號倉庫錄像發現,1月27日有兩輛貨車裝走了大量口罩。公安部門迅速利用監控向上述車輛所屬地發出協查通知。
由于涉案口罩情況復雜、數量巨大,通州區市場監管局當日采取了查封措施,現場檢查時,執法人員被堆積如山的口罩震驚了,幾間兩層樓高的倉庫內塞滿了口罩,數量巨大,品種規格繁雜。執法大隊不畏艱難,在正月初四無法請到工人的情況下,迅速協調組織20余名工作人員,連續4天進行清點,最終將所有口罩進行了分類,查實庫存的過期口罩共計278996只,固定了相關證據。
通州區市場監管局立案后,通過調取當事人的快遞銷售數據(共12單),向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發出協助調查函,以逐個致電詢問顧客并錄音等方式調查核實過期口罩銷售情況。
在取證過程中,由于疫情期間各地管控較嚴,跨區域調查可能存在感染風險的情況,為了更好地查明案情,執法大隊第一時間開通線上辦公、優化電子取證。通過電話語音和微信視頻,向證人出示執法人員證件信息,要求核對證人身份信息,證據展示,接受調查詢問,并將上述音頻視頻及時刻錄光盤作為電子證據。
在查實過程中,當事人聲稱上述口罩是2019年初向南通某企業回收的家紡廢料。在取證上由于時間較久,很多材料都無法核實,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對案情進行了又一次梳理,通過向上海上游賣家核實情況、調取運輸沿途監控錄像等多種手段最終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
經查實,涉案過期口罩是當事人2019年從某口罩廠家回收的積壓產品,是用來做報廢處理的。當事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牟取利益,將本應報廢處理的口罩對外銷售,共計銷售54000余只,其中含過期口罩13200只(銷售金額19760元);以對外最低售價1.3元/只計算,庫存待售的278996只過期口罩的貨值金額至少為362694.8元;當事人經營過期口罩的總貨值金額至少為382454.8元。因涉案口罩的購進價格無法核查,當事人的違法所得無法計算。
當事人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違反了《江蘇省懲治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行為條例》第五條的規定,依據該條例第十九條第三款的規定,通州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沒收278996只過期口罩,并處罰款592000元。(吳剛 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