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在全國人民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初期,口罩、醫用酒精等防疫用品在市場上十分緊缺。然而,個別不法分子卻將此視為“商機”,打起了制假販假的歪腦筋,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今年2月,廣東清遠市市場監管局會同公安等部門,嚴格監管,重拳出擊,一舉搗毀了制售假冒偽劣醫藥酒精產品窩點,現場查獲假冒偽劣醫用酒精近6000瓶、未裝罐原料約4噸。
今年1月底,清遠市佛岡縣市場監管局在轄區內檢查時發現,某文具店銷售的一批標示為“廣州市白云區醫療制劑中心”生產的“醫藥酒精(乙醇75%)”,無正規標示生產廠家廠址、生產標準、使用期限、規格、批準文號等信息,僅標示使用范圍為“本產品是經廣州市衛生防疫站檢驗合格的普通食用級酒精,系醫療衛生、家居消毒、化工溶劑、酒精爐燃料等上乘用品”等內容。為核實該批“醫藥酒精(乙醇75%)”產品的情況,佛岡縣市場監管局于1月31日向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發出協查函,并將線索上報清遠市市場監管局。
清遠市市場監管局收到佛岡縣局上報的“涉嫌制售假冒偽劣醫藥酒精產品案件”線索情況報告后,迅速組織人員采取措施進行核查處置。執法二科科長張德虎,已連續在執法一線工作近一個月時間,雖然很疲憊,但他說:“我是一名軍轉干部,雖然現在脫下了軍裝,但仍要保持軍人的本色,要繼續發揚軍人的優良作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我的基本工作!”。他帶領執法人員,第一時間將涉案產品樣品送至清遠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結果顯示該批樣品含甲醇45.8%、乙醇4.4%,與產品標示(醫藥酒精,乙醇75%)嚴重不符,且甲醇含量超標。甲醇是一種有毒物質,超標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很大危害。如果這批不合格酒精產品流入市場,后果將不堪設想。
由于此案已涉嫌犯罪行為,清遠市市場監管局及時向清遠市公安局通報涉嫌違法犯罪線索,并加強與清遠市檢察院等部門的信息溝通,召開清遠市檢察院、公安局、衛生健康局參加的“兩法銜接”協調會,共同進行案件分析研判。
在案件調查期間,清遠市市場監管局協助公安部門對查獲的有關“醫藥酒精(乙醇75%)”產品進行抽樣,并委托中科院廣州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進行檢驗,檢驗結論為乙醇含量均不符合標準要求。佛岡縣市場監管局也發函給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請求協助調查,核實該局轄區是否有廣州市白云區醫療制劑中心。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多方查找,最終確認該單位并不存在,并將情況反饋至公安部門。
通過清遠市市場監管局提供的線索,2月5日,清遠市公安部門成立“2.05”專案組對該案件立案偵查。經過5天的循線追蹤和排查該銷售商信息,專案組從中發現銷售商、生產廠家等信息。經查,2018年7月至2020年2月期間,嚴某勇購進甲醇、乙醇等原材料,自行按照一定比例勾兌、灌裝成酒精產品,并標上“75%、95%、消毒液”等字樣的標簽,銷售給朱某文、范某玲夫婦,銷售金額33.37萬元。朱某文、范某玲將購進的酒精產品通過簡單分裝后在線上線下進行銷售,銷售金額29.59萬元,其中銷售給吳某德、蔡某青21.31萬元。吳某德、蔡某青在網上銷售給700多名客戶,銷售金額16.70萬元。
2月9日,專案組執法人員分別在廣州市白云區白云大道、太和鎮等地展開行動,一舉搗毀了偽劣酒精銷售商、中間商及生產廠家等在內的全鏈條犯罪上下線,現場搗毀生產窩點及存儲倉庫3個、銷售點2個、生產線2條,抓獲犯罪嫌疑人12人(現場控制15人),繳獲假冒偽劣醫用酒精成品近6000瓶,未裝罐原材料約4噸、待裝罐空瓶約1.5萬個,待粘貼標簽一批。
9月8日,清遠市清城區人民法院對上述犯罪嫌疑人作出刑事判決:被告人嚴某勇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35萬元;其他被告人犯銷售偽劣產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不等,并處罰金。(粵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