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消費信心 激發市場活力
——內蒙古舉行2023年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系列宣傳活動
3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舉行2023年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暨內蒙古自治區生態農畜產品宣傳活動啟動儀式。活動以“提振消費信心 激發市場活力”為主題,設置內蒙古生態農畜產品展區、“蒙”字標品牌打造專區、消費金融產品展區,來自內蒙古各盟市共155家企業1154種產品參展。活動現場,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還開展消費維權科普宣傳和假冒偽劣識假辨假活動,設立12315投訴臺現場受理消費者投訴,聯合公安、消防等部門集中銷毀一批假冒偽劣產品。各盟市同步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充分體現市場監管部門努力開辟新場景、激活新業態,全面挖掘消費潛力、維護消費者權益的擔當作為。
2022年,內蒙古各級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共受理投訴舉報咨詢32.56萬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58億元。內蒙古還多次開展商品比較試驗和消費調查,廣泛征集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線索,開展“月月3·15”系列宣傳活動;成立家用汽車三包爭議處理服務中心;疫情防控期間,開展助力民生保障公益活動,打掉售賣“洋垃圾”黑窩點,約談通報涉及三大通訊運營商、共享電動自行車、快遞行業和物業服務等多家企業,為提振消費信心、維護合法權益作出積極貢獻。
內蒙古自治區“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系列活動啟動儀式。
宣傳形式多樣 活動精彩紛呈
內蒙古自治區各級市場監管局及直屬技術機構圍繞“提振消費信心 激發市場活力”主題,同步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活動。
內蒙古自治區計量測試研究院
3月16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計量測試研究院與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在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善岱鎮開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計量助力鄉村振興主題活動。活動中,工作人員為商戶免費檢測電子秤、血壓計等計量器具,耐心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受到在場群眾一致好評。
內蒙古自治區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
3月13日上午,內蒙古自治區特種設備檢驗研究院呼倫貝爾分院開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進社區活動,現場為社區居民講解消費維權知識和特種設備安全常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播放易發生乘梯安全隱患案例,介紹家用液化氣瓶及燃氣管道的正確操作方法。
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3月13日至3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組織技術人員走進學校、企業、內蒙古國際會展中心,開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宣傳等公益活動,充分發揮檢驗檢測技術服務作用,普及質量知識,引導理性消費,提振消費信心。
內蒙古自治區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
3月14日,內蒙古自治區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走進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學校,開展商品條碼知識“進校園”活動,通過課堂講解、播放科普視頻、發放宣傳材料等方式,讓學生們了解到豐富多彩的商品條碼基礎知識,引導學生們進一步認識條碼、熟悉條碼,親身感受“小”條碼的“大”作用,引導學生樹立商品條碼質量意識。
內蒙古自治區纖維質量監測中心
3月15日下午,內蒙古自治區纖維質量監測中心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東苑社區開展“3·15”消費質量安全進社區活動。志愿者通過實物展示、展板宣傳、案例剖析等方式,為居民答疑解惑,講解紡織品及防護用品質量安全知識,免費發放安全知識手冊200余份。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
呼和浩特市市場監管局聚焦消費者反映的熱點問題,聯合內蒙古廣播電視臺開展“3·15‘提振消費信心 樂享品質生活’——保護消費者權益 我們在行動”線上直播活動,在線科普消費維權知識,進行政策解答,發布消費提醒,為廣大消費者放心消費保駕護航。
包頭市市場監管局
包頭市市場監管局在宣傳活動現場集中展示有關部門監管執法成效、惠民政策、民生領域50大案例和行業協會發出的消費倡議等;設立咨詢服務臺,提供消費維權咨詢、真假幣對比展示、義診等服務;設置食品快檢臺,快速免費檢測群眾送來的時令蔬菜、食用油、珠寶(貴金屬)、眼鏡、血壓計等;同步播放4地集中銷毀假冒偽劣商品現場視頻,共銷毀涉及食品、藥品、服裝、建材、家電等11大類19小類346個品種、總重量達20余噸、總計貨值52.98萬元的侵權假冒偽劣商品41689件。
呼倫貝爾市市場監管局
呼倫貝爾市市場監管局在活動現場為獲得呼倫貝爾市“放心消費示范單位”稱號的企業發放牌匾;圍繞2023年消費維權年主題“提振消費信心”開展宣傳活動,發放宣傳單900余份,設立展板20余個,現場解答群眾咨詢130余次。
興安盟市場監管局
興安盟市場監管局在宣傳活動現場設立咨詢臺,向群眾詳細講解計量、區域公用品牌、《質量強國建設綱要》、汽車“三包”和缺陷產品召回等知識。同時,通過為群眾提供消費維權法律法規宣傳咨詢等形式,提醒大家警惕消費陷阱。
通遼市市場監管局
通遼市市場監管局在宣傳活動現場,展示酒類、肉類、乳類、調味類等100余種商品;發放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宣傳手冊(單)5000余份,設立12315投訴咨詢臺現場受理消費者投訴;開展公益檢測服務,為群眾免費鑒別中藥材、食品調味料等;出動食品快速檢測車,現場為群眾演示食品快速檢測過程。此外,該局還集中銷毀假冒偽劣食品、洗化用品、服裝鞋帽等30余種產品,總貨值6萬余元。
赤峰市市場監管局
赤峰市在活動現場設置咨詢服務臺、法律法規宣傳臺、假冒偽劣商品展示臺及60多家企業組成的名優產品展示區。赤峰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現場向群眾發放各類法律法規及消費維權知識宣傳用小紅帽環保手袋1000余份,宣傳資料累計4000余份;在假冒偽劣商品展示臺前,工作人員向消費者講授假酒、假藥等產品辨別知識。
錫林郭勒盟市場監管局
錫林郭勒盟宣傳活動現場設立投訴咨詢臺,安排食品快檢車提供食品檢測服務,設置“蒙”字標獲證企業、盟(市)長質量獎獲獎企業產品、錫林郭勒盟地區“名優產品”及假冒偽劣商品、真假消防器材和真假人民幣對比系列展示臺。活動期間,全盟集中銷毀100余件假冒偽劣、過期食品、化妝品。
烏蘭察布市市場監管局
3月14日,烏蘭察布市市場監管局開展“3·15”消費維權進企業宣傳活動。執法人員走進察右前旗都樂瑪鮮生超市進行執法檢查,重點檢查經營主體資質、食品安全制度落實、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落實等情況;在廣汽豐田(烏蘭察布眾信集寧店),執法人員現場查看新車展廳、維修車間、客戶接待區等區域,對整車和零部件銷售、車輛保養維護、銷售服務態度等消費者頗為關注的問題進行具體了解,詳細了解企業在履行消保維權責任方面所做的工作,現場向企業工作人員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同時,執法人員要求企業強化行業誠信自律、規范服務行為,避免出現銷售領域變相加價、隱性收費、強制搭售、捆綁銷售、虛假宣傳、車輛安全等消費者反映突出的問題,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鄂爾多斯市市場監管局
鄂爾多斯市市場監管局開展三級聯動執法專項行動,執法人員深入商場、超市、藥店、煙酒店進行抽查檢查,以關系民生的產品為重點,嚴厲打擊商標、專利侵權假冒行為,打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制售“三無”產品和欺詐消費者等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部分違法行為進行警告和責令改正。
烏海市市場監管局
活動現場,烏海市市場監管局頒發2022年市級“放心消費示范單位”牌匾,通報2022年度消費領域監管或投訴處理情況,并介紹2023年“提振消費信心”方面工作舉措。烏海市多家企業、商戶代表宣讀經營承諾。在活動分會場,各單位通過設立咨詢臺、投訴臺、消費知識講解臺和發放宣傳材料的方式,及時受理解決消費者投訴,為消費者提供法律法規咨詢服務,進行消費維權宣傳。開展真假商品鑒別展,向消費者介紹識別真假商品知識,為群眾提供了免費快檢服務。烏海市供水、供電、供熱等公用企業現場向消費者解答有關價格、收費、公平交易以及投訴熱點、難點問題。另外,通過無害化處理的方式,該市集中銷毀了48個品種的假私卷煙和152個品種的過期藥品,案值共計23.706萬元。
阿拉善盟市場監管局
阿拉善盟市場監管局在傳活動中,通過懸掛橫幅、設立咨詢臺等形式,向廣大消費者宣傳權益保護、真假商品識別等知識,同時對假冒偽劣產品進行集中銷毀。活動共有49家盟、旗行政企事業單位和68家市場經營主體參加,擺放展板67塊、懸掛條幅64余條,發放各類宣傳資料1.2萬余份,開展“你送我檢”28批次,開展成品油檢測3批次,集中銷毀169種4059件假冒偽劣產品。
滿洲里市市場監管局
活動現場,滿洲里市市場監管局設置便民服務臺,開展血壓計檢定、眼鏡焦度檢測便民服務;設立投訴咨詢臺,各相關單位執法人員現場接受公眾咨詢投訴,引導群眾如遇消費糾紛或發現假冒偽劣商品,積極投訴、依法維權;設立“溫暖守護,伴青同行”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等宣傳展板,發放宣傳資料,進行法律法規宣傳等。滿洲里市本地企業開展惠民銷售,消費者駐足流連品嘗美食,呈現濃濃“煙火氣”,涌動出蓬勃的消費活力。
二連浩特市市場監管局
二連浩特市市場監管局現場通過宣傳咨詢、地方特色產品展示、假冒偽劣產品辨別等形式,廣泛宣傳各類法律法規、消費維權知識等內容,增強消費者信心,提升活動影響力。活動結束后,二連浩特市組織銷毀價值30余萬元假冒偽劣商品和過期食品藥品。
圖1 滿洲里市本地企業開展惠民銷售。
圖2 呼倫貝爾市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現場為消費者提供免費檢測服務。
圖3 內蒙古自治區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將成品油快檢實驗室開到企業家門口,為企業提供上門服務。
圖4 內蒙古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走進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學校,開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商品條碼知識“進校園”活動,為學生講解條碼知識。
圖5 二連浩特市表彰誠信企業。
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圍繞2023年消費維權年主題“提振消費信心”,內蒙古自治區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聚焦消費者的急難愁盼問題,全力提升消費者投訴便利度,加大投訴問題的解決力度。3月10日,內蒙古公布2022年度消費維權十大典型案例。
1 網購黃金疑受騙 消協調解獲退款
2022年5月,包頭市李先生在網絡直播中購買了3890元的黃金珠寶飾品,商品宣傳為黃金且有鑒定證書。但當李先生到實體店咨詢卻得知所購商品可能并非真正黃金,聯系商家退貨卻遭拒絕。于是,李先生的家人向包頭市消協求助。
接訴后,包頭市消協與經營者取得聯系,對方稱所售商品為999足金,只有表面一層鍍金,直播時已經告知。但據消費者所述,直播時商家只稱商品為黃金,并無其他介紹。并且,商品包裝及鑒定證書也沒有相關說明。經協商,最終經營者全額退款。
2 企業關門注銷 預付款退還難
2021年9月,一消費者在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尼爾基鎮二掌柜火鍋店共購買25張30元的代金券,使用期是一年。2022年4月份商家關門,消費者聯系商家退款卻被掛斷電話。后經莫力達瓦旗消費者投訴調解辦工作人員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約談經營者后,最終給消費者退回未消費的代金券費共計750元。
3 買房遭遇“霸王條款” 消協介入退還房款
2022年李女士到烏蘭浩特市消協投訴,稱自己在2021年11月繳納31.8萬元預購了一套住宅,雙方簽訂的認購協議書中標明購房方應分2次繳納30萬元余款,如不繳納則先期繳納的31.8萬元不予退還。且認購協議中規定無論消費者以任何理由和原因拒絕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預交款均不予退還。李女士反映目前樓盤未能按期交工、未簽訂網簽合同,因此要求退款,但開發商不同意。
該認購協議書存在“霸王條款”,房地產公司延期交工違約在先,拒絕退還預交款項的行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經消協工作人員調查調解,開發商全額退還了李女士預購房款31.8萬元。
4 廣播購藥缺秤少量 及時維權終獲賠償
2022年3月,元寶山區市場監管局接到84歲周女士投訴,稱其通過廣播電臺得知河北省保定市某公司的“六味生脈片”“交通心腎膠囊”具有養血活血、補氣養陰以及治療老年疾病等功效,于是花費1000元購買了兩種藥品。但收到藥品后她發現,兩種藥品均與應有規格不符,存在缺秤少量的情況。于是,老人要求退貨退款。
接訴后,經協調,該公司同意返還扣除快遞費后的藥品款980元。
5 誘導老年人消費 消協出面幫維權
2022年6月—8月,錫林浩特市消協陸續接到李先生等5位消費者投訴,稱家中老人在錫林浩特市貝子廟爽林通訊店以高價購買了低配置的學習機,且商家在出售學習機時贈送的加油卡根本無法使用,請求維權。
經核實,工作人員發現該店鋪已處于關門狀態。后通過房屋租賃方,聯系到手機店負責人,但對方拒不露面且不予配合。經多方努力,最終為5位消費者退回購機款累計13495元。
6 農機具質量糾紛 消協介入終退款
2022年6月,興和縣消協接到消費者雷先生投訴,稱其于6月1日在興和縣雷沃農機銷售部花費1.66萬元購買旋耕機一臺,使用11天出現故障,商家表示只維修,不退貨退款,遂向消協尋求幫助。
工作人員調查發現:消費者所購農機具無合格證,商家也未能提供正規的商品信息資料,對此,認為商家存在違規經營行為,要求商家退還消費者購買農機具款16600元。最終,消費糾紛得到解決。
7 養生按摩需謹慎 消協出面幫維權
2022年11月,李某某在巴彥淖爾市某養生保健店按摩頸椎過程中休克,被送往醫院救治后脫離危險。經醫院檢查,心電圖、腦核磁、頸椎核磁均無異樣,未能反映休克由按摩導致。醫療檢查費共1700元,消費者要求經營者承擔費用并賠償,雙方對此產生分歧。
巴彥浪爾市消協受理后調解發現,消費者未提前聲明對疼痛較敏感,要求按摩師控制手法力度,按摩師也未充分了解消費者體質情況。經調解,經營者主動承擔醫療檢查費1700元,并賠償500元,消費者表示滿意。
8 疫情無法交付車輛 消協調解終退訂金
2022年4月,柴先生向烏海市消協投訴,稱其2022年3月在烏海市風行商貿有限公司訂購一輛價值2.598萬元的摩托車,并交付2000元訂金,雙方約定2022年4月10日前交付摩托車。4月12日車行表示,因疫情管控原因,摩托車沒到貨。于是雙方重新約定:如果2022年4月底前仍無法到貨,車行退還訂金。4月24日銷售人員告知柴先生4月底前無法交付車輛,需等到疫情結束后才能確定交貨日期。柴先生要求車行退還訂金被拒絕。
烏海市消協認為,雖然消費者在訂購時,該摩托車組裝地上海市未實施疫情管控措施,但是雙方于4月12日重新約定時,上海市已實施疫情管控措施,經營者仍作出交付承諾,應按照約定為消費者退還訂金。最終商家退還了全部訂金。
9 定制家具尺寸錯誤 商家最終修改安裝
2022年3月何先生投訴,稱其2022年2月在烏海市海勃灣區海洋吊頂經銷店預訂櫥柜,總價6500元并全額支付。3月到貨后發現因商家尺寸量錯導致無法安裝,商家不修改也不退貨,修改需要再支付2000元。何先生認為經營者不遵守合同約定,于是尋求幫助。
海勃灣區鳳凰嶺市場監管所接到投訴后,發現尺寸為經營者測量,消費者并無過錯,商家測量失誤造成損失應由其自行承擔,后經營者及時對櫥柜進行修改安裝。
10 購買食品無生產日期 消協維權獲千元賠償
2022年7月,正鑲白旗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消費者在正鑲白旗老七超市二店購買每瓶價格為10元的酸奶,飲用后一直腹瀉,檢查酸奶外包裝發現生產日期只標注了2022年,沒有標注具體日期。消費者認為存在食品安全問題,進行了投訴。
經調查,消費者投訴情況屬實。調解后經營者一次性賠償消費者1000元。
(本稿件文字、圖片由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提供)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