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印發《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實施方案》,正式啟動我省國有林場改革。
《方案》確定了改革的指導思想:緊緊圍繞保護生態、保障職工生活兩大目標,理順管理體制,推動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實現管護方式創新和監管體制創新,推動林業發展模式由木材生產為主轉向生態修復和建設為主、由利用森林獲取經濟利益為主轉向保護森林提供生態服務為主,建立有利于保護和發展森林資源、有利于改善生態和民生、有利于增強林業發展活力的國有林場新體制。
改革的總體目標是:2017年年底前完成國有林場改革主要任務,改革過渡期為5年。到2020年,全省國有林場森林面積增加200萬畝以上,森林蓄積量增長5000萬立方米以上,森林(濕地)生態系統服務功能顯著提升;富余人員基本安置,職工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國有林場數量整合40%以上,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確、層級清晰有序、人員精簡高效、森林管護購買服務、資源監管分級實施的林場管理新體制。
《方案》明確了改革的范圍:已經列入國家林業局國有林場數據庫管理的國有林場、森林經營局、葦場、林木良種基地、森林公園、公益林管護中心等。國有苗圃合并到國有林場及目前由其他行業管理的國有林場劃歸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后,可納入改革范圍。國有林場改革采取“試點先行、分步推進”的辦法,已經選擇了13個縣份先行開展試點,分別是梅河口市、公主嶺市、大安市、梨樹縣、伊通縣、東豐縣、東遼縣、九臺區、磐石市、汪清縣、通化縣、長白縣、臨江市。(記者 陳沫 通訊員 魏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