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貴陽9月1日電 (記者 楊茜)《貴州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于9月1日起實施。這是貴州保護生態環境、堅守發展兩條“底線”又一重要舉措。
《貴州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結合貴州省實際制定,是貴州省在生態領域出臺的又一重要地方法規,從啟動到通過歷時3年半。
該《條例》以防治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目的。共分為8章71條,從總則、監督管理、污染物總量控制、燃煤大氣污染防治、機動車和非道路用動力機械大氣污染防治、揚塵大氣污染防治、其他大氣污染防治和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說明和規定。
《條例》規定大氣污染防治試行目標責任是和考核評價制度,并向社會公開考核結果。《條例》還提出要提高公民的大氣環境保護意識,推動公眾參與大氣環境保護,采取有利于大氣環境質量的低碳、節儉生活方式。對涉及公眾大氣環境權益的經濟建設重大決策,或者可能對大氣環境產生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應當在做出決策前進行論證和大氣環境風險評估,必要時舉行聽證。
該《條例》重視從源頭控制污染源,而大氣污染的主要來源包括燃煤、工業污染、尾氣排放、工地揚塵等方面,這些都在《條例》里有了明確的規定。
貴州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袁周介紹,貴州省守住生態底線包括山、水、林、氣等方面,目前有關山、林、氣的有關法規都以出臺開始實施,關于水方面的法規正在審議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