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官方網站5日刊登的消息,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于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單家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投資額度實行備案或審批管理。
具體而言,人民幣合格投資者在取得證監會資格許可后,可通過備案的形式,獲取不超過其資產規模或其管理的證券資產規模(以下統稱資產規模)一定比例的投資額度(以下簡稱基礎額度);超過基礎額度的投資額度申請,應當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境外主權基金、央行及貨幣當局等機構的投資額度不受資產規模比例限制,可根據其投資境內證券市場的需要獲取相應的投資額度,實行備案管理。
業內人士表示,這意味著中國資本項目開放的進程再次向前推進了一步。此前,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單家RQFII額度實行嚴格的審批管理。
2011年12月,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允許符合條件的基金公司、證券公司香港子公司作為試點機構開展RQFII業務,這標志著RQFII業務正式起步。此后,RQFII試點地區不斷擴大,目前已經覆蓋17個國家和地區。
通知還重申,人民幣合格投資者不得以任何形式轉賣、轉讓投資額度給其他機構和個人使用。人民幣合格投資者投資額度自備案或批準之日起1年未能有效使用的,國家外匯管理局有權收回全部或部分未使用的投資額度。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外匯局發布《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外匯管理制度進行改革。改革內容包括:放寬單家QFII機構投資額度上限。對QFII機構基礎額度內的額度申請采取備案管理;超過基礎額度的,才需外匯局審批。業內人士表示,伴隨著資本項目可兌換進程的推進,未來QFII和RQFII將最終取消額度限制。記者 張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