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從國家食藥監總局官網獲悉,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科研工作管理辦法(試行)》,對科研項目的申報立項、實施、驗收和科研經費的管理、科研工作的獎勵與懲處等予以明確。
一是明確了適用范圍。科研工作應結合食品藥品日常監管、技術監督、監測評價、執法辦案、應急處置等監管工作重點、難點有序開展??蒲许椖堪ń涀灾螀^局組織申報的國家、自治區級科研項目,以及自治區局設置的科研項目。
二是明確了申報主體??蒲许椖坑墒称匪幤繁O管系統單位牽頭申報,鼓勵與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及企業合作申報。
三是明確了實施要求。承擔單位應按照科研項目合同制定實施方案,明確階段目標、人員分工,落實項目經費、工作條件和其它資源保障,并組織實施。自治區局采取抽查或年度檢查的方式進行監督檢查。四是明確了驗收要求??蒲许椖堪春贤笸瓿傻?,承擔單位應當在合同到期后2個月內向自治區局提出項目驗收;科研項目未按合同要求完成的,承擔單位應當在合同到期后2個月內向自治區局提出項目結題驗收,自治區局在收到申請后1個月內組織驗收。五是明確了經費管理要求??蒲薪涃M均須納入單位財務統一管理,按照“分類管理、單獨核算、??顚S谩栏駥徟钡脑瓌t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科研經費轉入其他賬戶,不得截留、挪用。六是明確了獎懲標準。自治區局對獲獎的科研項目,按科技獎勵的有關規定對獲獎項目的課題組人員給予獎勵。對不履行項目合同、不按規定報送項目實施進展情況、違反規定使用科研經費和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端行為的,給予通報批評或按規定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