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從工信部官網獲悉,2016年9月30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山西省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12月1日起施行。這是繼2000年通信行業實施政企分開引入競爭以來山西省首次通過地方性立法規范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標志著山西省通信設施作為公共基礎設施,其建設與保護走向法制化軌道。
《條例》共5章35條,總體以《電信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國家網絡強國戰略和信息化發展戰略為指導,全面貫徹和體現了國務院《“寬帶中國”戰略及實施方案》、《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指導意見》、《加快高速寬帶網絡建設推進網絡提速降費指導意見》等有關保障通信基礎設施建設的各項政策要求,細化落實了國家光纖到戶兩個強制性標準要求,確立了通信設施屬于公共基礎設施的法律定位,明確了通信設施建設與保護中有關各方的職責和義務。
《條例》的出臺,反映出山西省廣大用戶對高質量信息通信服務的期待。全面貫徹實施《條例》,將促進山西省信息通信業健康快速發展,激活、帶動諸多產業轉型發展,為山西經濟社會信息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