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國家質檢總局對《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進行調整,實施進出境檢驗檢疫和監管的HS編碼由原來的4919個減少為4739個,其中實施進境檢驗檢疫和監管的4660個,實施出境檢驗檢疫和監管的3032個,檢驗檢疫和海關聯合監管的3個。2017版《目錄》已維護至中國檢驗檢疫主干系統(e-CIQ),并于2017年1月1日開始執行。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對外貿易相關企業關注2017版《目錄》,保證進出口貿易活動順利開展。
一、調減危險化學品目錄。將16個原屬于危險化學品的HS編碼,調整為普通化學品,降低檢驗檢疫監管條件。其中,無水氟化鋁(2826121000)等12個HS編碼監管條件由實施進出境檢驗檢疫調整為不再實施檢驗檢疫;啟動活塞式發動機用鉛酸蓄電池(8507100000)、燃料電池(8507809010)、其他蓄電池(8507809090)3個HS編碼監管條件由實施進出檢驗檢疫調整為僅實施進境檢驗檢疫。
二、調低部分商品檢驗檢疫風險。將181個HS編碼所屬商品調整為低檢驗檢疫風險商品,降低檢驗檢疫監管條件。其中,使用(可再生)生物質燃料的非水管蒸汽鍋爐的輔助設備(8404101010)等167個HS編碼監管條件由實施進出境檢驗檢疫調整為不再實施檢驗檢疫;谷氨酸(2922421000)等14個HS編碼監管條件由實施進出境檢驗檢疫調整為僅實施進境檢驗檢疫,不再實施出境檢驗檢疫。
三、七類特別監管要求的說明。一是與海關聯合監管,未分級鉆石(7102100000)等3個HS編碼實施檢驗檢疫與海關聯合監管,不另設檢驗檢疫類別;二是實施放射性檢測,前四位為2516、6802項下的商品,僅實施現場放射性檢測,不實施進口商品檢驗;三是實施符合性認證,商品編碼84181010000、8418302100、8418402100、8418699020項下的商品進口時,僅對進口單位提供的非氯氟烴制冷劑、發泡劑證明進行符合性確認;四是禁止進/出口商品,未經加工的人發(0501000000)等9個HS編碼對應商品納入禁止進口范疇,牛黃(0510001010)等67個HS編碼對應商品納入禁止出口范疇,已脫膠的虎骨(0506909011)等3個HS編碼對應商品納入禁止進出口范疇;五是食品添加劑監管,根據申報用途確定檢驗檢疫類別,如企業申報為“醫藥工業用途”等非食品用途的,按質檢總局、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發布的《關于對人類食品和動物飼料添加劑及原料產品實施出入境檢驗檢疫的公告》(2007第70號)中“申報僅用于工業用途,不用于人類食品和動物飼料添加劑及原料的產品”的有關規定執行;六是強制性認證管理,對于涉及強制性產品認證的HS編碼,僅作為對應商品的驗證提示,不作為對應商品憑《入境貨物通關單》驗放的監管條件;七是對未列入《目錄》,但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實施出入境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包括成套設備),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應依法實施檢驗檢疫。
為保護人類健康和安全、保護動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護環境、防止欺詐行為、維護國家安全,國家質檢總局制定、調整必須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境商品目錄并公布實施,列入目錄的進出境商品,由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商品不準銷毀、使用,未經檢驗檢疫合格的出口商品不準出口。(中國日報福建記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