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月28日電 (記者 陳溯)28日,由中國企業評價協會發布的《2017中國企業社會責任500優評價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顯示,中國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意識已遠超過外資企業,入圍企業中的中資企業所占比例有近八成。
中國企業評價協會歷時半年,為“2017中國企業社會責任500優”評價甄選樣本企業共1800家,以《財富》世界500強、中國企業500強、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為基本研究樣本,同時兼顧其他社會責任工作做得比較好的企業。評價指標包括法律道德、質量安全、能源環境、消費者權益等10個方面。
從不同行業看,報告顯示,500優企業數量行業分布逐年優化,制造業入圍企業達到152家,所占比例高達30%,租賃商業服務行業、金融業排在2、3位。與2015年的評價報告數據相比,多個行業入圍企業數量都有所增加,例如房地產企業入圍數量占比由4%上升至5%,表明中國目前越來越多的行業開始重視社會責任。
從企業類型看,入圍企業中的中資企業所占比例有近8成,其中國有企業數量340家,占比68%,外資企業數量110家,占比22%,位列第二,民營企業雖然在承擔社會責任方面比較積極,但相比國有企業和外資企業還有差距,入圍50家,占比10%。
從不同地區看,東部地區企業的社會責任表現仍然強于中西部地區的企業,北京、上海、廣東的入圍企業數量最多,中西部地區企業差距正逐步縮小。分省看,貴州企業社會責任平均分最高,為768.83分,排名第一;湖南企業社會責任平均分為759.43分,排名第二;北京企業社會責任平均分為740.86分,排名第三,各省樣本企業平均分均在600分以上,省間差距不明顯。
此外,上市公司受到法律政策的約束,在信息披露和股東權益方面的表現明顯優于非上市公司。
報告指出,雖然目前中國已經有眾多企業意識到履行社會責任對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意義,但仍然存在較多企業社會責任擔當不足、執行環節不盡如人意的情況,一些企業為了追逐利潤違背基本的商業倫理,肆意破壞公共資源,造成了嚴重的產品安全問題和環境污染問題。
報告建議,企業應該將承擔社會責任視作企業重大戰略,將履責納入到企業核心競爭力之中;要通過法律手段來促進企業增強履行社會責任的主體意識,明確和規范其負責任經營管理行為,并對企業帶來的社會環境負面影響進行必要的硬約束。
此外,報告指出,以央企、大型國企、跨國公司為代表的大型企業應該積極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發揮好引領作用。以大型國企為例,其享有壟斷定價權的優勢和承擔公共服務的智能,因此公眾對其有著更高的要求,應該接受社會公眾及輿論對產品質量和價格的監督。
據了解,本次測評重點關注兩個環節,一方面是參評企業近兩年內必須發布社會責任報告,報告內容將作為整體測評重要依據;另一方面是社會輿情評價情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