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我市日前出臺了《天津市進一步加快引育高端人才若干措施》(簡稱“人才新政八條”),進一步營造引才、育才的良好環境。《措施》涉及人才引進、培養、平臺建設、激勵獎勵、優化服務等方面,主要有五大創新點。
引進人才 強調一個“高”字
強化了對頂尖大師、領軍人物和創業英才等高層次人才的支持政策。一是引進頂尖大師。對連續3年來津,每年在津工作2個月及以上且不滿6個月的頂尖大師(諾獎大師、兩院院士) ,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資助和500萬元科研經費資助;每年在津工作6個月及以上的,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資助和1000萬元科研經費資助。對在津創辦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企業并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的,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資助和最高1000萬元科技成果轉化資金補助。對來津開展短期項目合作,或應邀來津參加國際學術交流的,按用人單位實際支出國際旅費及咨詢等費用的50%,給予最高30萬元獎勵資助。二是聚集領軍人物。對全職引進的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等領軍人才,給予一次性最高200萬元獎勵資助;在津創辦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企業并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的領軍人才,給予一次性最高200萬元獎勵資助和最高200萬元科技成果轉化資金補助。對在國際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擔任副教授(相當于)及以上職務,或在國內知名高校、科研機構擔任教授(相當于)職務,全職引進到我市高校、科研機構,擔任教授(相當于)職務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資助。對在世界500強企業擔任中層正職以上管理職務,到我市國有或民營企業擔任高層管理職務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資助。三是扶持創業英才。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具備產業化前景創新成果的國內外高端人才來津創辦科技型企業,本人為企業第一大股東且個人實際投入超過50萬元的,給予最高50萬元創業啟動資金支持。對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創辦的科技型企業,正常運營5年內,按其貸款額度50%,給予連續3年每年最高100萬元貼息支持,并按企業創新產品銷售合同額的5%給予連續3年、每年最高100萬元獎勵資助。
人才培養 突出一個“準”字
采取精準措施,加快培養創新型人才。一是培育創新梯隊。以3年為一個周期,選拔50個科技創新團隊,并給予每個團隊每年30萬元專項資助。對入選國家和我市“計劃”、國家“萬人計劃”等專項的高端人才,受邀參加有影響的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發表創新成果并經主管部門認定的,給予每年最高3萬元獎勵資助。二是吸攬后備力量。對于博士畢業,引進或留津工作的青年人才,給予連續3年每年5萬元資助。三是儲備青年人才。既“招”又“引”。支持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招收博士后(非在職),給予招收的博士后每人一次性5萬元生活補貼。對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出站博士后(非在職),給予每人一次性20萬元獎勵資助。
平臺建設 注重一個“全”字
強化載體平臺建設,提升對人才發展的支撐能力。一是支持對接平臺。加大對“津洽會”“華博會”等大型人才智力對接平臺,以及引智引才網上交流洽談會、海外人才招聘團、高層次人才“津門行”等重大活動的投入,對來津參加對接洽談活動的海外高層次人才給予獎勵資助。二是支持研發平臺。企業研發平臺升級為國家級的,給予50萬元至100萬元專項資金補貼。三是支持交流平臺。每年遴選10個國際學術交流平臺,給予主辦單位最高50萬元資助。四是支持研究平臺。支持依托高校,建立天津市人才發展研究院。
強化激勵 側重一個“實”字
一是鼓勵成果轉化。強化“多方”受益,調動四個參與主體的積極性。按照成果交易合同總額的一定比例,對成果受讓企業、促成交易的中介機構和技術經紀人給予補貼。對科技成果研發作出重要貢獻的骨干人員,給予成果轉化收益50%以上的獎勵。二是給予獎勵資助。對新當選的兩院院士,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資助。對入選國家和我市“計劃”、國家“萬人計劃”、天津市杰出人才培養計劃、人才發展特殊支持計劃的高端人才,在促進我市經濟發展或科技創新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給予連續3年獎勵資助。三是給予稅收優惠。首次明確市政府給予人才的獎勵資助,免繳個人所得稅。
優化服務 明確一個“優”字
一是建立黨委聯系專家制度,對高端人才加強政治吸納。二是優化市場服務。支持創建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對經認定的市級和國家級產業園,給予一次性最高500萬元經費資助,用于支持引進和培育高端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三是優化生活配套。在高端人才購房、外籍人才繳存公積金、子女入園入學及就讀國際學校等方面給予支持和資金資助。對入選國家及市級“計劃”的外籍人才,給予連續3年每人每年最高2萬元商業醫療保險資助。(記者 廖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