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4月18日,山東省工商局官網印發《全省工商和市場監管系統2018年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計劃》。
以下為工作計劃原文:
全省工商和市場監管系統
2018年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計劃
為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依法維護市場秩序,保護群眾消費安全,根據原工商總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現制定2018年全省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涉及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商品為重點,通過加大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工作力度,嚴格抽檢工作程序,強化不合格商品處理,加強檢驗數據分析和信息公示,嚴厲打擊劣質商品,規范商品流通秩序,提升全省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水平,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二、檢驗重點
2018年全省工商和市場監管系統要以省委、省政府和市場監管總局部署抽檢的商品,涉及群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的商品,與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消費量大的商品以及消費者申訴舉報比較集中、近年來抽檢合格率較低的商品為重點,以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為目標,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工作。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品:
(一)服裝鞋帽:內衣、襯衫、休閑服裝、運動服裝、西服、大衣、羽絨服、羊絨制品、毛皮制品、戶外服裝、床上用品、兒童及嬰幼兒服裝、毛巾、襪子、皮鞋皮靴、休閑鞋、箱包等。
(二)家用電子電器:電視機、洗衣機、熱水器、電冰箱、空調、計算機、手機、電源轉換器、電熱水壺、電飯煲、電壓力鍋、電磁爐、豆漿機、果汁機、吸油煙機、家用燃氣灶、電線、燈具、插頭插座、空氣凈化器、凈水器等。
(三)汽車配件:汽車用制動器襯片、機動車發動機冷卻液、機動車輛制動液、制動軟管、潤滑油、汽車輪胎、汽車電瓶、車內裝飾材料等。
(四)自行車: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及配套電源等。
(五)裝飾裝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木器涂料、內墻涂料、膠粘劑、陶瓷地磚、暖氣片、木地板、壁紙、水泥、日用陶瓷制品等。
(六)家具:木制家具、沙發、床墊、辦公桌椅、兒童家具等。
(七)日常生活用品:衣料用液體洗滌劑、皂類、洗衣粉(含洗衣膏)、紙巾紙、衛生紙、濕巾、紙尿褲(片、墊)、衛生巾(含衛生護墊)太陽鏡、珠寶首飾等。
(八)消防產品: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室內消火栓、有襯里消防水帶、消防應急標志燈、消防應急照明燈、獨立式可燃氣體探測器等。
(九)學生兒童用品:學生用品、兒童玩具、童車等。
(十)工業電器及金屬制品:照明用具、電線電纜、小型斷路器、小型漏電斷路器、塑料外殼式斷路器、隔離開關、刀開關、雙電源開關、按鈕、轉換開關、漏電保護器、漏電繼電器、鋼板、鋼絲等。
(十一)跟蹤檢驗:2017年度商品質量檢驗問題突出的商品等。
三、工作措施
(一)認真履行抽檢職責。各市、縣級局要認真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賦予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的職能,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積極主動地履行好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職責。縣級局要在市局指導下制定本級抽檢工作方案,扎實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工作。
(二)擴大商品抽檢規模。各市、縣級局要科學確定抽檢重點,著力擴大商品抽檢規模。一是擴大商品抽檢種類。要根據省工商局確定的重點檢驗范圍,結合本地實際,確定各地具體的重點抽檢商品種類。原則上,各地抽檢商品種類不得少于4大類20中類商品。二是擴大商品抽檢數量。要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支持,加大商品抽檢力度,2018年抽檢商品數量一般要在2017年的基礎上增長10%。三是拓展網絡抽檢范圍。要以消費者反映突出的商品和線下抽檢難度較大的商品為重點,積極拓展網絡商品抽檢范圍。各市網絡商品抽檢數量不應低于本地商品抽檢總量的10%。
(三)提升科學抽檢水平。各市局要高度重視抽檢工作的隨機性和代表性,在抽檢工作中要兼顧消費品和工業品等商品種類、城區、城鄉結合部和農村等抽檢區域,商場超市、專賣店和批發市場等抽檢場所,保持抽檢工作相對均衡,適當加大對城鄉結合部、農村和批發市場等區域場所,老人、婦女、兒童和農民工等弱勢群體用品的抽檢力度。各地要貫徹“雙隨機”理念,積極探索“雙隨機”抽檢工作方法。
四、經費安排
開展抽檢工作所需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實施。各市局要根據全省系統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年度計劃,結合本轄區的商品質量狀況,突出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群體,科學制定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方案,切實加大對關系群眾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商品的抽檢力度。
(二)嚴格程序,規范抽查檢驗流程。要嚴格按照《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原工商總局《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以及省工商局《規范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嚴格檢驗、復檢、結果確認和報告移交程序,規范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工作。
(三)依法處置,扎實做好后處理工作。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抽查檢驗結果。對不合格商品和經銷商,要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做出嚴肅處理。對嚴重危害人身健康的商品和有重大安全隱患的商品,要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并通報相關行政部門。對涉及面廣、影響大的問題,要及時發布消費警示。對涉嫌犯罪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同級公安機關,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四)歸集信息,及時上報工作結果。各市局要嚴格按照要求,收集抽檢數據,填報相關統計表。請各市局于2019年1月10日前將《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工作統計表》(附件2)報送省工商局消保處(電子版同時發送至內網xbc@sdg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