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7月10日消息(記者何源)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國新辦今天(10日)舉行政策吹風會,國家統計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下一步的經濟普查中,將重點防范懲治統計造假,確保數據的真實性。
今年將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普查涉及國民經濟行業18個門類和1個行業大類,包含從事第二、第三產業的約3000萬個法人單位及產業活動單位、6000萬個個體經營戶。普查內容包括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能源消費、研發活動等情況,全面調查我國第二、第三產業的發展、布局和效益,摸清資產負債狀況和新興產業發展情況,為宏觀調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統計信息支持。
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賈楠表示,修改后的經濟普查條例適當調整了普查方法,降低了普查成本和普查對象負擔。小微企業數量快速增長,如果對所有企業的各方面情況都進行全面調查,組織實施的難度大、成本高。修改后的條例規定對小微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等也可以采用抽樣調查的方法。
數據質量是經濟普查的生命線,地方政府、統計機構等相關負責人一旦出現統計造假,將受到黨紀政紀處分;調查對象出現拒報、虛報、篡改普查數據等情節嚴重的,將被處以最高20萬元的罰款。各級普查機構將堅持查實情、報真數,依法普查。
賈楠表示,要建立健全普查數據質量追溯和問責機制,全面實施嚴重統計失信企業公示和聯合懲戒制度。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履行保密義務;不作為任何單位對經濟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等管理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