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0月10日消息(記者朱敏)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住建部今天(10日)通報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關情況,2020年基本建成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今年5月,國務院決定由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在北京等15個城市和浙江省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這次改革的最突出特點是全流程、全覆蓋,涵蓋工程建設項目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服務全流程;覆蓋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的行政許可、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各類事項。
住建部辦公廳主任常青介紹,改革的主要目標是2018年試點地區審批時間由目前平均200多個工作日壓減至120個工作日,2019年上半年全國實現這一目標,2020年基本建成全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改革的一項重點、難點工作是一系列法律法規的修改與完善。第一批擬修改18部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涉及住建部的有8部。住建部法規司副司長周韜表示,修改的內容主要包括精減審批事項和條件、壓縮審批時限、推行告知承諾制等。針對《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的修改內容主要包括:一是進一步減少證明事項,將施工許可條件中的“建設資金到位證明”修改為“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承諾書”,同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二是減少施工許可前置條件,刪除了施工許可條件中“無拖欠工程款承諾書”和“按照規定應當委托監理的工程已委托監理”的要求;三是壓縮審批時限,將施工許可審批時間由15個工作日壓縮至7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