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近日,海關總署發布公告2019年第77號,為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海關總署決定自2019年5月20日起,全面推廣原產地證書自助打印。
據公告,目前可自助打印原產地證書種類包括:中國—澳大利亞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中國—新西蘭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中國—智利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中國—瑞士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中國—冰島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中國—格魯吉亞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中國—新加坡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中國—韓國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原產地證書、《亞太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書(輸韓國)、非優惠原產地證書、煙草真實性證書、轉口證明書、加工裝配證書。
原產地證書申請人或代理人可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互聯網+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臺(http://online.customs.gov.cn),自行打印海關審核通過的版式化原產地證書。
原產地證書申請人或代理人在打印前需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或“互聯網+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臺,上傳原產地證書企業聲明欄所需的電子簽章和申辦員電子簽名。操作手冊可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自行下載。
附件
自助打印原產地證書種類
1. 中國—澳大利亞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2. 中國—新西蘭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3. 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4. 中國—智利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5. 中國—瑞士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6. 中國—冰島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7. 中國—格魯吉亞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8. 中國—新加坡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9. 中國—韓國自貿協定原產地證書
10.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原產地證書
11. 《亞太貿易協定》原產地證書(輸韓國)
12. 非優惠原產地證書
13. 煙草真實性證書
14. 轉口證明書
15. 加工裝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