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0月23日訊(記者 張明江)日前,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數據,截至2019年9月底,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存續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24399家,較上月存量機構增加31家,環比增長0.13%;存續備案私募基金79720只,較上月增加502只,環比增長0.63%;管理基金規模13.40萬億元,較上月增加190.28億元,環比增長0.14%。
經過多年發展,私募基金管理規模和產品數量已位居世界前列,管理規模幾乎與公募基金并駕齊驅,成績顯著。但與此同時,近些年有部分私募基金在募集、運營、風控等多方面違規行為多發,頻頻被各地證監局通報并責令整改,但依然屢罰不止。
私募基金及私募股權基金業務違規頻發
據中國網財經統計,近期各地證監局頻發監管函,對神州資產、綠城資本、杭州金雕資產、杭州敦行投資、浙商產融、思嘉投資、新鼎明等數十家私募基金進行通報并責令改正。
據通報顯示,這些私募基金存在向投資者承諾收益、未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投資運作基金財產、向不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未對投資者進行風險評估、私募資金未按協議使用、未建立實施有效的業務風險隔離和利益沖突防范機制、未及時更新管理人信息、未及時向投資披露基金運行報告及其他重大信息等違規行為。
私募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違規行為存在一些典型性的問題。一是資金募集方面,違規宣傳、未落實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二是投資運作方面,未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違規管理私募基金。三是信息披露方面,私募基金未備案、信息披露不及時。
此外,在今年科創板投資中,私募基金違規打新情況尤其嚴重,部分私募基金超產品資金規模申購,違反了科創板配售規則,科創板開市僅僅3天,就有29家私募管理的139只私募產品因超額申購被監管部門列入限制名單,其中不乏知名陽光私募。
證監會主席易會滿日前主持召開的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座談會上指出,當前私募股權基金行業正面臨難得的發展機遇。但同時,當前行業仍存在“多而不精”、“大而不強”的問題;一些機構合規意識不強,規范化運作水平不高;一些行業亂象尚未得到有效遏制,風險事件頻發。
行業盼完善行業立法化解各類風險
2016年,《私募投資基金募集行為管理辦法》公布,包括將微信朋友圈等互聯網媒介列為推介“禁地”在內,辦法為私募基金募集行為構建了一整套業務標準和規范,被業界稱為“史上最嚴”私募新規。
辦法為私募產品的宣傳劃定了“紅線”,包括推介時不能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高收益、無風險”等可能誤導投資人判斷風險的措辭,不能使用“欲購從速、申購良機”等片面強調集中營銷時間限制的措辭,不能采用“業績最佳、規模最大”等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準確性的措辭等等。在推介渠道方面,辦法也作出了嚴格的限制。除電視、海報、公開資料外,微信朋友圈等互聯網媒介也成為“禁地”。
辦法重申,私募基金推介前須進行合格投資者確認,同時明確募集機構承擔合格投資者的甄別和認定責任; 引入資金賬戶監督機構,明確募集機構應當與監督機構簽訂監督協議,對募集專用賬戶進行監督,保證資金不被募集機構挪用,并確保資金原路返還。
但今年證監會和各個地方證監局通報的案例中,依然有不少私募基金在資金募集、產品宣傳、風險提示等方面出現違規問題,投資者依然承受著比較大的潛在風險。
近年來,對私募基金管理條例的制定一直在持續推進。2017年8月30日,國務院法制辦、證監會起草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及其說明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今年5月11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印發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顯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暫行條例》列入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為《國務院2019年立法工作計劃》已明確的55件立法項目中唯一由證監會負責起草的立法項目。
此前,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會長洪磊曾指出,自實施登記備案制度以來,私募行業快速發展,但是行業存在的一些問題。洪磊指出,部分私募基金本質屬性和治理邏輯不清晰,防范利益沖突、保護投資者利益仍面臨巨大挑戰。
對于以上出現問題的原因,洪磊認為,私募基金制度供給短缺是一個重要原因。《私募暫行辦法》過于原則寬泛,行政自律管理缺少有效抓手,監管資源、風險處置機制與行業風險現狀嚴重不匹配不適應。
此外,由于《基金法》缺少對基金的實質性定義,全行業關于私募基金本質和治理規范的共識尚未形成,監管自律規則也無法在基金治理層面形成有效約束,大量募投管退活動與基金本質發生偏離。
今年年中,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簡稱“私募新規”),對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等機構及其子公司的私募資管業務進行規范。私募新規自今年7月1日起實施,有業內人士表示,上述規定意味著很多“類資金池產品”今后將無法發行,監管的標準在不斷統一,監管套利的空間被進一步擠壓,未來更多的監管措施會持續跟進,私募基金監管趨嚴已成為大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