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2月3日訊 中國人民銀行聊城市中心支行今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聊銀罰字〔2019〕第4號、聊銀罰字〔2019〕第5號)顯示,山東聊城潤昌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聊城潤昌農商行”)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中國人民銀行聊城市中心支行對聊城潤昌農商行處罰款22萬元,對1名相關責任人處罰款1萬元。
天眼查數據顯示,聊城潤昌農商行持股比例超過5%的股東分別為:茌平信友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茌平信友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山東恒通薄板有限公司,其持股比例分別為6.82%、6.07%、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