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品藥品網訊(記者蒙水)近日,貴州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關于在疫情期間醫療機構嚴格加強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醫療機構規范醫療器械使用秩序,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嚴格依職責監管,對發現的重大情況及時上報。
《通知》要求,各級醫療機構要嚴格執行《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落實覆蓋質量管理全過程的使用質量管理制度,規范采購、驗收、貯存、使用、維護、轉讓和不良事件監測等醫療器械使用質量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各級醫療機構接受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或者其他機構、個人捐贈醫療器械的,捐贈方應當提供醫療器械的相關合法證明文件,受贈方應當索取、查驗供貨者資質、醫療器械注冊證或者備案憑證等證明文件,并按規定進行驗收,對有特殊儲運要求的醫療器械還應當核實儲運條件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和標簽標示的要求,進貨查驗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通知》強調,疫情防控應急審批的醫療器械要嚴格按照產品標示的使用范圍使用。各級醫療機構對重復使用的醫療器械,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制定的消毒和管理的規定進行處理。一次性使用的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對使用過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銷毀并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