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閆冬)近日,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常州市佳杰醫療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州佳杰醫療)因違法被該局處罰。
處罰信息顯示,常州佳杰醫療在未經許可的地址上生產“一次性使用無菌眼科手術刀”,其行為違反了《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醫療器械生產企業應當在經許可或者備案的生產場地進行生產,對生產設備、工藝裝備和檢驗儀器等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證其正常運行”的規定。依據《醫療器械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一條第四項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六十三條,江蘇省藥監局對該公司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其中,沒收違法所得7900元,罰款75000元。以上罰沒款合計82900元。
江蘇省藥監局網站截圖
據企查查,常州市佳杰醫療器械有限公司2003年9月成立,注冊資本120萬元,法定代表人黃建平。經營范圍包括一類、二類醫療器械(二類醫療器械的生產憑《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經營),機械零部件的制造、加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