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4月25日,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印發《2021年治理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2021年治理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稅降費決策部署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及市場監管總局開展“治理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工作要求,省局決定在全省范圍開展治理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以治理規范為目標,以專項執法檢查為手段,集中力量、主動作為,統籌協調、創新推進,嚴格執法、標本兼治,全面加強我省涉企收費監管,全力推動各項降費政策落實,切實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優化我省營商環境,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市場主體獲得感,促進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中介機構收費檢查。主動聯合自然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水利、民政等行業主管部門深入調研摸底,重點對具有一定行政資源和壟斷性的中介機構開展檢查,重點規范行政機關指定或推薦中介服務機構、將其自身應承擔的中介服務費用轉嫁給企業,中介機構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以及在行政審批、補貼申領等過程中既充當“裁判員”又充當“輔導員”,收取不合理費用等行為。
(二)開展行業協會商會收費檢查。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國辦發〔2020〕21號)要求,主動與民政部門對接,摸清本級行業協會商會底數,聯合開展抽查檢查,形成監管合力。重點對具有法定職責、承擔行政部門委托或授權職能、與政府部門尚未脫鉤的行業協會進行抽查,嚴厲查處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借助行政權力搭車收費,以及將政府部門委托事項的費用轉嫁給企業承擔等行為。
(三)開展交通物流領域收費檢查。重點查處機場、鐵路領域不執行政府定價、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對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繼續收費,以及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組織開展轄區內口岸收費檢查,依法查處貨代、堆場、報關等中介機構和港口、檢驗檢疫環節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四)開展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收費檢查。按照《黑龍江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熱行業收費工作的通知》(黑發改價格函〔2021〕46號)精神,重點加強供水供電供氣供暖工程安裝、驗收接入、維護維修領域的價格監管,指導供水供電供氣供暖企業全面落實價格收費公示制度,督促停止收取國家和省明令取消的收費項目,著力查處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以水電氣暖費用為基數加收不合理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
(五)開展商業銀行收費檢查。繼續圍繞《中國銀保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信貸融資收費降低企業融資綜合成本的通知》(銀保監發〔2020〕18號)要求,對商業銀行分支機構進行抽查檢查。重點查處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強制服務、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利用貸款優勢地位轉嫁抵押登記費、押品評估費,不落實國家及總行層面規定的中小微企業優惠政策等行為。檢查過程中要推動商業銀行落實主體責任,指導商業銀行自查自糾、退費整改,主動為企業融資減輕負擔。
下半年,市場監管總局將統一組織開展省際間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行業以及商業銀行收費交叉檢查,相關地市要根據通知做好工作保障,為檢查組順利完成任務提供有力支持。
三、時間安排
(一)調查摸底階段(2021年5月中旬前完成)。開展有關領域涉企收費調研摸底,走訪相關企業,了解企業在收費中遇到的痛點問題,提升專項行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全面掌握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商會、交通物流、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和商業銀行等領域收費單位、收費范圍、種類、標準、依據等情況,建立收費單位臺帳,為開展專項行動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二)重點檢查階段(2021年10月中旬前完成)。結合本地實際,抽調精干力量,按照突出重點、嚴格標準、同步整改的原則開展檢查。
(三)規范總結階段(2021年11月中旬前完成)。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認真梳理,研究分析問題原因和解決辦法,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有關情況,制定整改規范措施。對性質惡劣、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2021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開局之年。當前,受疫情變化和外部環境存在諸多不確定性因素影響,經濟恢復的基礎尚不牢固。黨中央明確要求,保持對經濟恢復的支持力度,完善減稅降費政策,讓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增加活力。各地要充分認識加強涉企收費監管是優化營商環境,恢復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開展治理涉企收費減輕企業負擔專項行動是加強涉企收費監管的有力舉措,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扎實有效開展好此次專項行動。
(二)強化組織領導。專項行動涉及行業多,工作任務重。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安排,抽調精干力量,指定專人負責,分解任務、制定計劃、細化措施、依法依規、開展檢查。各地要要利用12315投訴舉報平臺及各類媒體報道,廣泛收集相關問題線索,認真研判,明確重點,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根據工作推進情況,省局將適時組織各市(地)局開展交叉執法檢查或抽查。各地檢查中遇到阻力時要及時上報省局,省局將定期通報各地工作推進情況。
(三)強化宣傳引導。要寓服務于監管,在專項行動過程中向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宣講涉企收費政策,促進涉企收費事項公示制度落實。要強化收費主體依法合規收費意識,激發自查自糾、主動規范整改的內生動力。要發揮震懾作用,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亂收費典型案件公開曝光。
(四)著力建立長效機制。要與行業主管部門建立有效溝通渠道,對涉企收費政策隨時會商、精準把握。要推進部門間綜合治理、聯合檢查,形成監管合力。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反饋給政策制定部門,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見建議。
(五)及時做好信息反饋。各市(地)局要在2021年5月15日前報送調查摸底情況及發現的違規收費線索,2021年6月5日前報送階段性工作報告,2021年11月15日前報送全年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總結報告。報告內容要包括治理成效、發現的突出問題及政策建議、《治理涉企收費專項行動情況統計表》,其中,全年報告要包括至少2個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