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黑龍江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黑金監罰決字〔2023〕7號)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哈爾濱市經緯街支行)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黑金監罰決字〔2023〕7號 | ||
被處罰當事人 | 單位 | 名稱 |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哈爾濱市經緯街支行 |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 | 孫美香 | ||
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 | 個人住房貸款業務違反審慎經營規則 | ||
行政處罰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 ||
行政處罰決定 | 罰款30萬元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名稱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黑龍江監管局 | ||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 | 2023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