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家電、保健品經營主體、食品餐飲服務單位,廣告經營單位、發布單位:
為規范家電、餐飲食品、保健品廣告發布行為,壓實廣告發布審查責任,確保各經營主體在商業廣告宣傳中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嘉峪關市市場監管局特提示告誡如下:
01
堅持廣告宣傳正確導向
(一)嚴禁利用或者變相利用黨和國家大政方針、黨的二十大相關決議精神、領導人講話等進行商業廣告宣傳。
(二)嚴禁發布含有涉及導向問題以及妨礙社會安定、違背公序良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廣告。發布涉及意識形態領域的廣告內容應當真實合法、嚴謹準確。
(三)嚴禁借主題教育、嚴肅政治主題和重大紀念活動搞不當營銷活動名義宣傳。
(四)嚴禁在商業廣告中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國共產黨黨旗、黨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國歌、國徽,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旗、軍歌、軍徽。
02
嚴格落實法律法規規定
(一)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廣告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
(二)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嚴禁設計、制作、發布有損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的虛假違法廣告。
(三)嚴禁在商業廣告中使用“特供”“專供”等廣告宣傳用語。
(四)嚴禁商業廣告中含有制造“容貌焦慮”“健康焦慮”等違背社會良好風尚的內容。
(五)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不得發布藥品、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應當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內容發布廣告,不得進行剪輯、拼接、修改。
(六)發布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批準文號,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不得發布。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應當嚴格按照審查通過的內容發布廣告,不得進行剪輯、拼接、修改。已經審查通過的廣告內容需要改動的,應當重新申請廣告審查。
(七)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保健食品標志、適宜人群和不適宜人群,顯著標明“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不得聲稱或者暗示廣告商品為保障健康所必需,不得與藥品、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不得出現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等內容。
(八)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熱銷、搶購、試用”“家庭必備、免費贈送”等誘導性內容,“評比、排序、推薦、指定、選用、獲獎”等綜合性評價內容,“無效退款、保險公司保險”等保證性內容,慫恿消費者任意、過量使用保健食品的內容。
(九)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安全”“安全無毒副作用”“毒副作用小”,明示或者暗示成分為“天然”,安全性有保證等內容。
(十)保健食品廣告中不得使用科研單位、學術機構、行業協會或者專家、學者、醫師、藥師、臨床營養師、患者等的名義或者形象作推薦、證明。
(十一)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音像出版單位、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介紹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變相發布保健食品廣告。
(十二)利用各種媒介違法使用絕對化用語,以及進行虛假、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的違法廣告發布行為。
03
堅持理性消費謹防受騙
(一)廣大消費者,尤其是老年朋友們要正確健康養生,保持良好心態和平靜情緒;合理飲食,保證營養均衡;適當、合理運動,增強體質;倡導理性消費,不盲目使用保健品。
(二)消費者一旦就餐后出現嘔吐、腹瀉等不適癥狀,應盡快到正規醫療機構就診并保存就診記錄等證據。
(三)各家電、餐飲食品、保健品經營主體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店堂告示等方式,減輕或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的行為。不得單方面規定經營者擁有解釋權或者最終解釋權,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的行為。
嘉峪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加大家電、餐飲食品、保健食品廣告監測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相關違法行為,切實規范市場秩序,全力保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廣大消費者如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發現違法廣告,請保留好有關證據,及時撥打12315(12345)進行維權投訴。
嘉峪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7日
(責任編輯: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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