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晨聲)日前,北京的賀先生向中國質量新聞網投訴,反映自己2016年1月購買的上汽通用別克昂科威,剛使用半年就發生火災事故,后經公安消防部門認定,起火原因系電氣線路故障引發所致。賀先生說,拿到公安消防部門的認定書后,他要求4S店盡快為自己更換一臺新車,但別克廠家來人卻說,不承認公安消防部門的鑒定結果,只認他們承認的汽車機構的鑒定,拒絕更換新車,理賠只能給修車。
投訴者原文如下:
我是北京的賀先生,我于2016年1月,在北京加達永盛買了一輛2016款兩驅精英型別克昂科威,剛提車的10多天時間里,就發生車打不著火的問題,前后叫過三四次的救援,最后1次給換了1個電瓶才解決問題。
2016年7月19日,我在4S店做完保養后, 21日又開車出門辦事途中車儀表盤報警,右后胎壓顯示氣壓不足,我熄火后下車查看車胎,覺得還能開,于是就想找個最近的修車點去修車。就在我打火啟動車時就聞到有膠皮味,熄火后我就下車打開機器蓋,想看一看怎么回事,同時打了別克的救援電話。待我回身關發動機蓋時,突然發現車內檔位處著火了。迅速撲滅明火后,我就找4S店說明情況要求理賠換車,4S店回復說,要有公安消防119開的消防證明才能理賠。
8月19日,我拿到了北京市西城區公安消防支隊的火災事故認定證明書:起火原因系電氣線路故障引發所致。我再次找到4S店要求理賠并換車,但別克廠家來人后卻推翻了4S店的說法,說不承認公安消防部門的鑒定,只承認他們承認的汽車機構的鑒定,說理賠只能給修車拒絕更換新車。
本網將持續關注事件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