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陳曉瑩 記者李青山)5月8日,記者從廣東省消委會獲悉,今年第一季度廣東全省消委會系統共接待消費者來訪和咨詢近9萬人次,處理消費者投訴69737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約1.39億元。此外,因經營者欺詐行為得到加倍賠償的投訴4179件,加倍賠償金額約為67369元。
據了解,廣東一季度消費投訴量整體保持增長態勢,投訴類別繼續向服務傾斜,售后服務和質量問題尤為突出。其中,售后服務投訴共31421件,占總投訴量的45.06%;質量投訴共8549件,占總投訴量的12.26%;主要集中在互聯網類和家用電子電器類。
值得關注的是,第一季度的投訴數據顯示,預付式消費投訴占廣東省消委會處理投訴量的40.74%,環比上升10.43%,是近年來消費投訴的熱點,問題主要發生在娛樂健身、美容美發、餐飲住宿以及教育培訓等行業。
廣東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涉及預付款項消費時,要注意5方面問題:
虛假宣傳,貨不對板。經營者通過各種形式夸大宣傳、虛假承諾誘導消費者進行消費,消費者實際使用商品和享受服務后發現與宣傳或者承諾不符,要求經營者按照宣傳或承諾內容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時遭到拒絕。
霸王條款、限制條款規定多。經營者在與消費者簽署合同時,未依法對合同中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進行說明提醒,在消費者實際消費時卻增加各種限制條件,甚至單方設置“只能轉讓不能退卡”“一經售出,概不退費”等侵害消費者權利的霸王條款。
辦理手續不規范,不提供書面合同和票據等。經營者在消費者進行支付后拒絕開具收據和發票,或者僅做口頭承諾,拒絕簽署書面協議,造成消費者事后維權時無法提供有效證據。
消費容易退費難,解除合同成本高。消費者因對經營者的服務質量和內容不滿意,或因自身的經濟能力、時間等因素,要求解除合約,經營者要么直接拒絕解約或退費要求,要么同意退費卻收取高額手續費用,在之后又拖延辦理退費手續,想方設法采取各種手段提高消費者的解約成本,試圖讓消費者望而卻步。
以關門歇業、易主、變更經營地址為由,擅自終止提供服務。經營者在與消費者合同存續期間內,以關門歇業、易主、變更經營地址為由,單方終止提供服務,使得消費者無法繼續享有消費權利。甚至有不法經營者更是利用預付式消費模式進行變相融資、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在收取巨額預付資金后惡意攜款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