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廣播電視網絡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津市監和罰〔2021〕22號)
案件名稱 | 市場主體(當事人)名稱 | 營業執照注冊號 | 組織機構代碼 | 法定代表人名稱 | 處罰決定書文號 | 主要違法事實 | 處罰種類 | 處罰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名稱 | 作出處罰決定日期 | 備注 |
天津廣播電視網絡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 天津廣播電視網絡有限公司 | 91120116722961196C | 李文利 | 津市監和罰〔2021〕22號 | 經查,天津廣播電視網絡有限公司于2020年10至11月份期間在天津導視頻道為天津厚德一蜂產品銷售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區德山大藥房有限公司以及遼寧朝花藥業有限公司等三家單位發布了“糖一手淇糖米、控糖十三灸、百年退翳丸以及古連太舒筋活絡丸”等四種商品商業廣告。經核實,“糖一手淇糖米”屬于普通食品,在廣告中使用了“淇糖米有利于餐后血糖的控制,胰島功能的保護,更有利于心腦血管并發癥的預防”等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此廣告共發布10次,收取廣告費用8000元。“控糖十三灸”產品實際名稱是“醫用冷敷貼”,屬于國家批準的醫療器械,批準文號為吉長械備20200214號,在廣告中通過消費者的闡述來宣傳產品功效,使用了“往肚子上一貼血糖就降下來了”等廣告宣傳用語,進而達到推薦產品目的,共發布3次;“百年退翳丸”商品實際名稱是“撥云退翳丸”,屬于國家批準的非處方藥,批準文號為國藥準字Z20043403,在廣告中通過消費者的闡述來宣傳產品功效,使用了“患者說多虧了百年退翳方,可以看電視了,也能出去溜達了”等廣告宣傳用語,進而達到推薦產品目的,共發布36次,共收取上述兩種商品廣告費用19500元。“古連太舒筋活絡丸”商品實際名稱是“舒筋活絡丸”,屬于國家批準的非處方藥,批準文號為國藥準字Z21020265,在廣告中通過消費者的闡述來宣傳產品功效,使用了“吃了一丸手就不疼了手也不發僵發麻了”等廣告宣傳用語,進而達到推薦產品目的,共發布20次,收取廣告費用10000元。 | 罰款 |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四項“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四)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以及第十七條“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并不得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一)違反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發布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二)違反本法第十七條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上述違法廣告行為,并處罰如下: | 當事人應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到市場監督管理機關罰款代收機構(中國工商銀行天津市分行、中國銀行天津市分行、中國建設銀行天津市分行、天津銀行、中國光大銀行天津分行、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所屬網點)。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并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天津市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2021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