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7月,常州市武進區消協前黃分會接到張先生投訴,反映其在外賣平臺某商家點了一份炒飯加2個荷包蛋,1個荷包蛋打包費是0.5元,其付了1元的打包費,收到餐食后,其發現實際2個荷包蛋裝在一個餐盒內,故向消協投訴商家多收取打包費。
處理過程
工作人員接到投訴后,前往該商家開展現場調查,經調查該商家確實存在違規收取打包費的情況,工作人員跟商家負責人告知張先生訴求以后,商家主動退回多收取的打包費,并聯系外賣平臺對打包費用重新設置。
簡要點評
本案中,張先生在點外賣時支付了每份菜品的打包費,但商家并未將每份菜品分別打包,商家過度收取打包費的行為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可能涉嫌變相強制消費。《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商家在外賣打包費上應當給予消費者選擇的權利,而不是強制消費者接受不合理的打包費用。
消費提醒
當今社會生活節奏快,外賣已成為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消費者下單時,往往會關注紅包、滿減等優惠,而不太計較打包費用。部分外賣平臺商家的外賣包裝費,藏有不少貓膩,不合理收取打包費,消費者的寬容會助長一些商家放縱自己的不誠信行為,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外賣時應做好網絡訂單詳情的核對,對物品和服務進行清點確認。若發現商家過度包裝或未包裝也收費的行為,消費者可以直接與外賣商家聯系,或向外賣平臺投訴,也可向當地消協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投訴,要求商家退還多收取的包裝費,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對于這一點,需要消費者跟外賣商家“較真”,不能因為金額不高或投訴成本的問題,選擇默默承受損失。(來源:常州市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