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記者王婭莉)截至5月底,北京市立案處罰水環境類違法行為51起。
2016年,北京市以“雙隨機”抽查方式(隨機安排執法人員,隨機抽取企業進行執法檢查),對水污染源實施常態化監管。在此基礎上,在重點排放領域和重點排放行業統籌安排三個階段專項執法行動:3-5月,以排入地表工業企業為重點開展執法檢查;6-7月,以集中污水處理設施為重點開展專項執法檢查;8月份,以滲濾液排放為重點對垃圾填埋場開展檢查。
截至5月底,全市環保部門共檢查涉水排污單位1000余家次,立案處罰水環境類違法行為51起,擬處罰金額427.18萬元。目前,北京市環保部門己對全市117家重點監控單位實施全天候實時在線監控,發現環境違法現象可立即責令改正,并進行查處。在對排入地表工業企業專項執法檢查中,環保部門根據排放去向和排放污染物情況開展檢查和監測,并依據《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條例》、新環保法按日處罰、停產限產等措施,對監察監測中發現污染物超標排放的單位進行處理。
同時,執法信息也通報至屬地政府,為屬地消除黑臭水體、改良河道水質,促進斷面水質達標等工作提供依據。
6月下旬到7月北京全市環保部門將以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等區域為重點,開展集中污水處理設施專項執法檢查。在此項工作中,環保部門將重點檢查集中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自動監控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以及排污企業自我環保管理情況等,并依法對監察中存在問題的單位進行處理,并結合違法違規企業清理工作,督促屬地政府加快清理進度和基礎設施建設進度,解決普遍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