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寧波7月29日消息(記者杜金明)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還沒到金九銀十,浙江寧波的房地產市場就熱起來了。然而銷售火爆的背后,開發商的套路不斷。寧波一個賣的很火爆樓盤的銷售人員對意向客戶承諾全款買房就有優先權,然而最終開發商并沒有“兌現”承諾,不少市民辛苦湊錢最后白忙活一場。
今年3月底,家住寧波市鎮海區的小劉看上了位于鎮海新城北區金華南路附近的一個叫東渡璽悅的樓盤,那里的高層房源每平方的均價在15000元左右,他想通過銀行按揭買一套做婚房。相對便宜的房價吸引了大量意向購房者,開發商對認籌金額進行了調整,分為30萬元、50萬元和160萬元三檔。小劉選擇了認籌30萬元。但后來的變化超出了他的想象。
小劉告訴記者:“銷售人員說進一步升籌,確定到底有多少真正買房的人。后來一步步說,30萬買不到,50萬買不到,全款可以保證優先選房,而且可以優先選擇好的樓層。”
這期開盤的高層房源只有400多套,但買房的有1000多人。銷售人員這一句口頭承諾,讓小劉一家不得不到處籌錢,準備全款購房。小劉于6月25日和7月3日,向跟開發商合作的建設銀行分別匯了30萬元和130萬元認籌款,這筆錢都在匯入當天被銀行凍結。此外,開盤前銷售人員還要求小劉購買停車位,如果不買,即使全款購房也不一定能搶到。記者了解到,除了小劉,其他購房者也遭到了類似“警告”。
為了能買到房,小劉覺得也不差一個車位了,他就簽了一份意向確認單。7月21日下午1點,東渡璽悅準時開盤。開發商采取手機搖號選房的方式,根據銷售人員的預先承諾,小劉是有優先權的,就是可以先于其他沒有選擇全款購房的人進入系統選房。
可實際情況并不像小劉想的那么簡單。他描述了當時手機選房的情況:“一開始承諾半個小時,后來說10分鐘,又說30秒。我點進去不行,返回來再去點,不行了,一片紅了。我當時問過銷售,全款客戶大概是150人左右,房子是400來套,我們再怎么慢,200套總是能給我們留著的吧?”
小劉事后找銷售人員講道理,銷售人員說他手慢、網速不行;他找開發商要說法,開發商直接把“鍋”甩給了銷售公司,認為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不能代表開發商。后來小劉發現,跟他一樣選擇全款購房而沒有買到房的人至少有40人。而比小劉更心酸的王女士,為了全款購房被迫把原來的老房子都賣了。
項目開發商、寧波東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王克鋒說,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不能代表開發商意愿。
記者:“當時為什么會有30萬、50萬、160萬的認籌金?”
王克鋒:“為了區分客戶的情況,在買房的時候,自己也會評估付款方式,我們就做了這幾檔的劃分,業主自己去選擇,選房幾率是一樣的。”
記者:“認籌30萬和認籌160萬,選到房的幾率是一樣的,是沒有優先權的?”
王克鋒:“對,有個別銷售人員口頭上說的一些不當的地方,可能引導了業主的行為。”
寧波市鎮海區建設交通局一位姓吳的副局長說,針對一些違規行為,他們在開盤的前一天給開發商下達了整改通知書。記者看到,這份“責令整改通知書”明確,東渡璽悅項目存在兩個違規行為,一個是在合作銀行以購房者名義存入認籌金并自愿凍結的形式變相銷售商品房,一個是存在捆綁銷售停車位的嫌疑。
浙江之星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昉汀認為,口頭承諾同樣具有法律效力,銷售人員能夠代表開發商。這些銷售人員就是從事房地產銷售的工作。購房者完全有理由相信銷售人員做出的承諾是有相應權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