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獲悉,為積極響應原國家質檢總局在《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21-2016)中對用于制造壓力容器的材料質量證明書上必須印制可追溯信息化標識的有關要求,福建省特檢院寧德分院經批準后正式向中國焊接協會提出《焊接材料可追溯信息化標識》團體標準立項申請并獲得批準。該標準于11月2日在深圳召開了專家評審會。
評審組一致認為該標準切合行業實際,符合市場需求;標準的主要技術思路明確、結構清晰、具有可行性,滿足標準發布實施要求,一致表示通過審核。中國焊接協會將擇日發布,同時配套的焊接材料質量追溯平臺將進入試運行階段。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填補我國焊接行業對產品質量可追溯服務領域的空白,提升焊接材料生產企業管理水平及服務質量,并以此引導和促進焊接材料供應商提高服務能力,保證產品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