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氣建設費已取消 開發商卻要業主交
南昌綠騰新貴公館開發商被業主投訴
本報南昌訊 信息日報/信息日報客戶端記者曹琦報道:“燃氣建設費已取消三年了,現在開發商還在忽悠我們交錢。”近日,南昌市民萬女士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她在青云譜區綠騰新貴公館樓盤購買了一套新房,被開發商要求繳納3200元的燃氣建設費。取消多年的燃氣建設費為何還要交?
去年11月,南昌市民萬女士與開發商江西綠騰實業有限公司簽訂了購房合同,現在即將交房。“接到通知,交房時要求繳納燃氣建設費3200元,這個不是從2016年1月1日起就取消了嗎?開發商怎么還在收取?”萬女士表示非常不解。
根據江西省發改委出臺的《關于規范管道燃氣安裝費管理的通知》,新建商品房管道燃氣安裝費,納入商品房建設安裝成本,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在新建商品房房價外向購房者另行收取,購房者不再繳納與管道燃氣建設安裝有關的費用。
該通知從2016年1月1日起實行,那么,萬女士購買的房子是否符合條件呢?4月3日,記者聯系上開發商江西綠騰實業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陳經理,他告訴記者:“綠騰新貴公館這個樓盤是很早的一個項目了,大約在2013年就已經建好,現在由業主交燃氣建設費沒什么不合理。”
究竟是按照購房合同的時間來定責任,還是按照樓盤建好的時間來定?江西省發改委商價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業主交不交燃氣建設費是根據購房時間來看,如果是2016年1月1日之后購買的一手房,那這筆費用就應該開發商承擔,而不是由業主承擔。如果萬女士是與開發商直接簽訂合同,購買的是樓盤余留的一手房,費用應該由開發商承擔。”
查詢了相關合同,記者發現,萬女士新購的這套房子,是以她丈夫名義簽訂的合同,合同上顯示出賣人正是江西綠騰實業有限公司,購買的屬一手房。“綠騰新貴公館這個樓盤不算新樓盤,開發商余留了大概30多套,銷售也跟開發商反映過多次,但還是要求我們交納燃氣建設費。”該樓盤一些業主一致表示。
實際上,早在2015年底,針對購房者應當以購房時間交納管道燃氣初裝費,江西省發改委就特意做了補充規定,房地產企業和購房者從2016年1月1日起,簽訂買賣合同的新建商品房,購房者不需交納管道與燃氣建設安裝費用,對2015年年底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經與購房者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且約定了管道燃氣建設安裝費用由購房者承擔的,按照合同約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