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昌訊(喬德興 記者朱海)近日,江西省鷹潭市月湖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調解了一起由該局微信公眾號轉來的投訴,開發商同意解除與消費者吳女士的購房協議,并退還定金6萬元。
據了解,吳女士在鷹潭市某房地產公司看中了一套120多萬元的商品房,在銷售人員的鼓動下,當天就與開發商簽了購房協議,并交付了6萬元購房定金。事后,吳女士發現自己準備購買的房屋實際情況,與銷售人員當時的宣傳有出入。吳女士覺得自己受騙了,找開發商交涉,要求退房退定金。屢次遭拒后,吳女士通過月湖區市場監管局的微信公眾號進行投訴。
根據吳女士提供的投訴材料,執法人員發現購房協議屬于格式合同,且只明確了買方的責任義務,而賣方的相關責任義務一條都沒有,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此外,該格式合同也未在市場監管部門備案。
執法人員與開發商負責人取得聯系,指出開發商單方擬定的格式合同,按國家法律規定需在市場監管部門備案,違反了《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該負責人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和由此可能給公司帶來的不良影響,承諾依法整改格式合同,并自愿解除與吳女士的購房協議,同意退房并退還6萬元購房定金。
據介紹,該局在運用好12315、12365、12331、12258、12330“五線合一”統一投訴舉報平臺的同時,依托各區(市)局微信公眾號,拓寬投訴舉報和消費維權渠道,不斷完善“縱向嚴管、橫向聯動、投訴便捷、維權高效”的立體式多元化網絡,具有速度快、效率高、證據實、震懾大等特點。消費者還可查詢本人投訴、維權事項和進展情況,對市場監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據悉,自2018年以來,該局共受理各類咨詢、投訴、舉報1752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8.83萬元。目前,各區局微信公眾號每月平均受理消費咨詢、投訴50余起,且呈逐月上升趨勢,受理調解率達100%,被消費者點贊是“消費維權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