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8月18日訊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獲悉,由于青島光華工程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光華公司”)作為監理單位,未履行安全監理職責,被依法處罰。
據了解,光華公司監理的蔚藍創新天地51-53#樓及地下車庫工程,位于青島市城陽區城陽街道薈城路506號,目前處于主體施工階段,施工現場存在未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技術方案,并監督施工單位嚴格實施。光華公司作為監理單位,未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未履行安全監理職責。
城陽區城建規劃局依據《青島市<實施山東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辦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對光華公司下達了青城建罰[2019]第3017號處罰決定書,對其作出一般處罰,要求光華公司責令改正,并處人民幣5000元罰款。
信網了解到,《青島市<實施山東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辦法》第三十七條:監理單位未履行安全監理責任的,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可處以5000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20000元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光華公司成立于1995年3月1日,登記所為成立于1995年3月1日,經營范圍包括一般經營項目:房屋建筑工程監理、水利水電工程監理、林業及生態工程監理、市政公用工程監理、公路工程監理、港口與航道工程監理、機電安裝工程監理、工程管理、工程咨詢、工程造價咨詢、工程招標代理(以上范圍憑資質經營)。 (以上范圍需經許可經營的,須憑許可證經營)。
為核實此事,信網聯系到了光華公司,工作人員表示,對此事不清楚,需要向上級領導反映后再給信網回復。截止到發稿,信網未收到回復。信網記者 李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