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9月17日,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組織委員會(以下簡稱北京冬奧組委)就北京2022年冬奧會吉祥物和冬殘奧會吉祥物的知識產權和奧林匹克標志保護事宜發布公告。
公告指出,北京冬奧組委為吉祥物形象的著作權人,吉祥物形象已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進行著作權登記。北京冬奧組委就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稱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并作為奧林匹克標志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公告。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未經北京冬奧組委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擅自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稱,不得將吉祥物形象和名稱進行歪曲、篡改等使用,也不得將吉祥物形象和名稱作為其他圖案的組成部分使用。對侵犯吉祥物知識產權和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的行為,北京冬奧組委將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依法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稱的,應當遵守北京冬奧組委制定的有關技術標準和規范。北京冬奧組委在公告中公布了舉報電話和郵箱,支持對侵犯吉祥物知識產權和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行為的舉報。
據了解,第一批吉祥物特許商品將于10月5日上市,主要是生產周期較短的少量產品。11月2日是吉祥物發布后的第二個特許上新日,將大批量、多品種、全方位推出吉祥物特許商品,包括若干含有新創意、使用新材料且形象特別有趣的特許商品。□曉 春